伦勃朗的艺术特色和艺术成就是什么?

如题所述

勃朗把艺术、名誉和自由看得比金钱更重要,不愿迎合他人平庸的艺术趣味而降低作品的艺术性,不愿放弃自己的美学观点和表现手法,在艺术上大胆探索、实践,无论宗教、神话、肖像、风景、动物等各种题材的绘画,都有独到的成就。在伦勃朗的手里,光和影成为他表达主题和情感的有力的艺术语言。他使用的色彩,常带有一种金属和宝石般的高贵感,使粗陋的物象也变得华美悦目。代表作品有《夜巡》《杜尔普教授的解剖学课》等,色彩浓重,构图严谨,很好表现人物精神与性格,他艺术成就还体现在自画像上,是他本人真实写照,和梵高一起被认为是自画像双璧。
伦勃朗是17世纪欧洲绘画的三大支柱之一,是荷兰17世纪现实主义绘画的代表,荷兰最伟大的画家,也是欧洲艺术史上开宗立派的大师级人物。他在西方美术史上的地位,似乎与贝多芬在音乐史上的地位庶几近之。
17世纪欧洲的艺术普遍流行着“巴洛克”风格,伦勃朗的艺术特色却是植根于尼德兰艺术的“现实主义”传统,又有着自己独特的审美追求。他的这种艺术追求直到他去世两百年以后才被欣赏和称颂。伦勃朗在艺术上的追求,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除了事物的内在精神之外,世上一切都微不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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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5-13
伦勃朗:
17世纪的荷兰崇尚肖像画,其中佼佼者应首推天才画家伦勃朗·哈门斯·凡·兰(1606.7--1669.10)。伦勃朗一生作了数以千计的油画、铜版画和素描,肖像画所占的比重最大。那时的肖像画由于新兴市民阶层的要求,都带有一定的情景性,并不是纯粹的肖像。伦勃朗首先为自己的家庭成员画了不少肖像,如读圣经的母亲、扮作花神的妻子、戴铜盔的哥哥、穿教士服的儿子,还有那幅最富代表性的,画家本人搂着妻子莎士基亚高举酒杯的夫妻肖像等。这些肖像都有特定的情景。这是荷兰肖像画,也是伦勃朗肖像的主要特色。
伦勃朗·范·兰,是继肖像画家哈尔斯之后,最杰出的现实主义大师之一。意大利文艺复兴大师达·芬奇说:一个画家仅仅能画肖像,还不能称之为巨匠。伦勃朗不仅善于画肖像,还画了不少历史画和风俗画,且是一位难得的风景画大师,在铜版画方面也有突出的成就。伦勃朗的艺术,正处在荷兰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欣欣向荣的年代,文化艺术得以发展的基础是民族解放后的自由思想,以及由民主革命培养起来的对生活的热情。
伦勃朗是莱顿一家磨坊主的儿子,父亲让他上大学,想使他成为法律家。由于天性爱好绘画,伦勃朗只上了六个月大学就休学了。他先从鹿特丹的一位画家学艺,十七岁时去阿姆斯特丹,进了一位崇尚意大利画风的、很有名声的同乡画家拉斯特曼的画室。功成名就之后,伦勃朗的第一批作品是画他父、兄、母、姐的肖像,其中以他的一幅戴金盔的兄长肖像最出色,显示出了画家新的探索成果:用光的明暗强烈对比手法,突出形象的主要部分,造成心理刻画的效果。这种画法使主题鲜明,尤其受光部分的质感极为强烈,画面的其余部分则很暗,欧洲的美术史家称之?quot;紫金色的黑暗"。不久,他的巨幅《杜普教授的解剖课》(1632年作)的集体肖像画,又确立了他的艺术声誉。这种带风俗性的集体肖像画,是时代的需要。在照相术未问世以前,资产阶级同业公会都喜欢悬挂这种画。
伦勃朗于1632年定居阿姆斯特丹,28岁时与一位名门闺秀莎士基亚结婚,这时他的绘画声誉已初步确立。莎士基亚原是画家认识的一位美术商威廉布尔克的表妹,伦勃朗是被邀给她画像时认识的,两人一见钟情。伦勃朗坚决要娶她,可她的亲戚不同意。自小失去双亲的莎士基亚是已故吕华顿市长的女儿,并拥有一笔相当大的遗产。伦勃朗不顾一切反对,几经努力,这对恋人终于成了眷属。
伦勃朗的肖像画在中年以后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艺术水平,直言之,就是朴素、真实、注意人物的内心世界。写实主义肖像画以朴实无华为尚,是一种难能可贵的艺术标准。它能被人们理解,也最经得起岁月的考验,在鉴赏与审美上也有持久的意义,伦勃朗的肖像画所以能与历史长期共存,也在于此,而且朴实无华更能揭示出一个普通人形象的纯真心境。
伦勃朗的视力从60年代起严重衰退,他觉得画油画比刻铜版更方便些,但他涂得很厚,笔法也更豪放。每一笔都是他那敏锐的观察力的体现。他们把光源集中在最重要的部位,让其他细节湮没在微弱的阴影中。1669年10月4日,穷困与寂寞的伦勃朗终于离开了人世,他给后世留下了大约600幅油画,1300余幅版画,2000多幅速写与素描。如此之多的作品,可是在他死后几十年内一直未被荷兰社会给予应有的重视,直至18世纪中叶。这是很不公正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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