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的探望权该如何行使?

如题所述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享有探望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另一方负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该条法律规定了探望权,其立法旨意在于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父母的探望权也是依附于子女的最佳利益而设的,探望权制度的设立有利于弥合家庭解体给父母子女造成的感情伤害,通过全面交流,增进感情,使子女不因父母离婚而感受不到父亲或母亲的爱。探望权的行使方式一般有两种,包括探视性探望和逗留性探望。决定以何种方式探望时,主要应当考虑子女的年龄与父母的居住地点、工作性质、身体和精神的健康状况、个人品德等具体情况。一般情况下,探望孩子的问题在离婚诉讼中就解决好了。即使在离婚的裁判文书没有提到怎么看孩子,双方当事人私下里也能协调好这个问题,就探望权提起单独之诉的往往是父母对孩子的探望问题矛盾尖锐,无法协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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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4-17
如果你指的探望权是离婚后探望孩子的权利的话,那么离婚协议或者判决书上应该是写清楚的,关于探望权的行使方式和时间。
或者经过抚养一方的同意,随便你好久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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