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做食品的业务员,我们的产品包装被投诉了,说中英文不对应,违反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3.8.2!

哪位师傅能帮忙解答下,我在线等,可以详谈具体问题
刚开始工商局的人说我们的产品包装袋上只有英文部分,没有对应的中文翻译。实际我们的中文翻译在背面,然后我给工商局的人解释了一遍。紧接着,他们又说英文在前面,中文在背面,根本就不是相对应,属于违法。哪位师傅能给我解释下,这到底该怎么解决

  你好,
  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3.8.2 可以同时使用外文,但应与中文有对应关系(商标、进口食品的制造者和地址、国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网址除外)。所有外文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商标除外)。  这个我真不懂,我只能给你找到相应的条款。这个事情我个人认为,就是工商局的人找碴,这个通则百度上能查到,你仔细浏览下是否有具体的相关规定。
  我是知道id 律政盲流。很高兴为您解答
  如有疑问欢迎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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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9-11
标签法对于进口食品要求对应汉字解释,并无要求位置,对应可理解为顺序对应,而非原标签对应。即使标签存在问题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来说也不属于罚款条款,责令整改是正常处理。
第2个回答  2013-04-15
3.8.2 可以同时使用外文,但应与中文有对应关系(商标、进口食品的制造者和地址、国外经销者的名
称和地址、网址除外)。所有外文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商标除外)。
你看看有没有违反这一点吧,如果没有的话就是找茬了,你就直接问他们要怎么改吧,看他们能说出什么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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