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以楼房补偿给被拆迁户,对补偿面积与拆迁面积相等的部分需要缴纳营业税吗?

请教一个问题,对开发商以楼房补偿给被拆迁户,对补偿面积与拆迁面积相等的部分需要缴纳营业税吗?

  开发商以楼房补偿给被拆迁户,对补偿面积与拆迁面积相等的部分需要缴纳营业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销售拆迁补偿住房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768号)规定,房地产开发公司对被拆迁户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时,其实质是以不动产所有权为表现形式的经济利益的交换。房地产开发公司将所拥有的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给了被拆迁户,并获得了相应的经济利益,应按“销售不动产”缴纳营业税。

  房地产开发公司对被拆迁户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时,其实质是以不动产所有权为表现形式的经济利益的交换。房地产开发公司将所拥有的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给了被拆迁户,并获得了相应的经济利益,根据现行营业税有关规定,应按“销售不动产”税目缴纳营业税;被拆迁户以其原拥有的不动产所有权从房地产开发公司处获得了另一处不动产所有权,该行为不属于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的住房。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营业税中有偿转让不动产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而其中有偿包括取得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

  一般如果纳税人将原有房屋销售给第三方取得货币或将自己的房屋同被人交换新的房屋时,在营业税处理上都是按照“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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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4-16
但是包括以房换房拆迁成本 你的以房换房视同销售 入拆迁安置补偿费 是整个项目的成本应分摊进去
第2个回答  2013-04-16
补偿的的房屋在项目内,要视同销售缴营业税。被偿的房屋在项目外,另外购买的房屋,应该要按差额缴营业税。
第3个回答  2013-04-16
对补偿面积和拆迁面积相等的部分需要交纳营业税,计税依据是建筑成本,不包括土地成本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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