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残疾证(下肢)驾驶三轮摩托车(无牌照)没有驾驶证 肇事后怎样追究刑事责任!!!!!

一个有残疾证的人(下肢残疾,其实不仔细看也看不出有残疾,但是人家有证....)驾驶一辆三轮摩托车(无牌照)他本人没有驾驶证,把一位过横道的人撞伤(已经报案肇事者全责) ,双方调解 伤者要求肇事者赔偿医药费和误工费 肇事者不同意支付,要走法律程序。如果起诉肇事者 他应该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难道有残疾证就不进行处罚吗?(正常人无证驾驶 驾驶无牌照的机动车要处以最高2000元和拘留15天的处罚)有残疾证的人是不是也会得到相应的处罚吗???

像这类的交通肇事是不会追究刑事责任的,因为其行为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只是一种违章行为,交警部门对其进行罚款了事,由肇事者对伤者所花费的费用及相关损失进行赔偿即可。残疾证是不能免赔偿的,该赔偿就必须赔偿。赔偿数额是有一套计算公式的,如果起诉他,可以先找律师计算好,然后再起诉他。追问

象这种情况驾驶无牌照机动车没有驾驶证 如果肇事者 不同意赔偿 可以先拘留肇事者吗

追答

他不赔偿,但其事故并不构成交通肇事罪,所以一般是不会拘留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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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4-16
不给你钱还不起诉他啊,法律有明文规定的,必须支付医药费与误工费,此外还有每天交通费~每天护理费~每天伙食费~可以提出伤者服装费,但得出具发票信誉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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