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甲在星期天和朋友一起开车去济南游玩(车是单位的,未经单位允许)。高速上有一大车违规变道,碰了小车的车头。后排乘客摔出车外,当场死亡,其余三人没事。后来因为有保险赔偿单位领导让司机甲承担了全责,这样车辆由保险公司赔偿。但后来死者家属认为司机甲驾驶车辆出的事故,要求司机甲赔偿50万。司机甲应怎样辩护?根据新交法,责任应怎样分担,司机甲分担多少责任?(保险上司机甲承担全责)同车死者要不要随车承担责任?---注意上文给出条件,请专业人士分析解释,此事件是真实事件,请认真仔细分析解释,感谢!!!
谢谢“玉杵捣药”对问题的回答,您在回答中有几点不清楚,我在这里向您解释一下:1。当时车祸是由大车引起的,但大货车当时就逃离了,至今无法找到;2。“保险上司机甲承担全责”~我的意思是:本来车是单位的,领导找到司机甲后,让司机甲说是自己的责任,方便保险赔付。交管部门做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已经认定是司机甲的责任了。----我想再问个问题:可以向法院或交管部门重新解释或诉讼,重新修改做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