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行为有哪些?

如题所述

行政行为包括:

1、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2、羁束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3、依申请的行政行为和依职权的行政行为。

4、要式行政行为与非要式行政行为。

5、行政立法、行政执法与行政司法行为。

6、单方行政行为与多方行政行为。除了以上的行政行为外,还包括附条件行政行为与不附条件行政行为,实体性行政行为与程序性行政行为等多种类别。

扩展资料:

行政行为特征:

1、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任何行政行为均须有法律根据,具有从属法律性,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或授权,行政主体不得作出任何行政行为。

2、行政行为具有一定的裁量性,这是由立法技术本身的局限性和行政管理的广泛性、变动性、应变性所决定的。

3、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具有单方意志性,不必与行政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即可依法自主作出。即使是在行政合同行为中,在行政合同的缔结、变更、解除与履行等诸方面,行政主体均具有与民事合同不同的单方意志性。

4、行政行为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带有强制性,行政相对方必须服从并配合行政行为。否则,行政主体将予以制裁或强制执行。这种强制性与单方意志性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没有行政行为的强制性,就无法实现行政行为的单方意志性。

5、行政行为以无偿为原则,以有偿为例外。行政主体所追求的是国际和社会公共利益,其对公共利益的集合、维护和分配,应当是无偿的。当特定行政相对人承担了特别公共负担,或者分享了特殊公共利益时,则应该有偿的,这就是公平负担和利益负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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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1-02
  1.行政行为以其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针对不特定行政管理对象实施的行政行为,如行政规范性文件包括行政立法,决定,命令等;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特定行政管理对象实施的行为.如具体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执行等.

  2.行政行为以受法律规范拘束的程度为标准,分为羁束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羁束行政行为是指法律规范对其范围,条件,标准,形式,程序等做了详细,具体,明确的行政行为.自由裁量行政行为是指法律规范仅对行为目的,行为范围等做一些原则性规定,而具体的条件,标准,幅度,方式等留给行政机关自行选择,决定的行政行为.

  3.行政行为已有无法定形式要求为标准,分为要式行政行为与非要式行政行为.要式行政行为指法律规定必须以某种方式或形式进行的行政行为.非要式行政行为是指法律未规定一定具体方式,而允许行政机关自行选择的行政行为.

  4.行政行为以其启动是否需要行政相对人先行申请为标准,分为依职权行政行为与应请求行政行为.

  5.行政行为以有无限制条件为标准,分为附款行政行为与无附款行政行为.

  6.行政行为以其对行政相对人利益的不同影响为标准,分为授益行政行为与不利行政行为.

  7. 行政行为以是否改变现有法律状态为标准,分为作为行政行为和不作为行政行为.

  8.行政行为以是否需要其他行为作为补充为标准,分为独立行政行为和需补充行政行为.

  9.行政行为以其相对人的身份为标准,分为内部行政行为和外部行政行为.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8-05-27
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