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同时起诉对方公司和总经理,因被告公司名称写错了,也没有盖章,只有总经理签字,而支付定金的是总经理的老婆,是被告公司的大股东,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总经理的妹妹(只占少许股份),实际公司就是总经理在运营的。
追答请问你表述的能不能清楚一些?就你描述的内容看,你们起诉对方,但是因为弄错了被告的名称。在证据上,因为没有对方公司盖章,缺乏直接的证明。关于定金请描述一下,是你们支付给了对方还是对方支付给你们了?
追问不好意意思,因为前面有几个问题描述了,现在忘记了重复描述了。是这样的,当时签订的服务合同上,写错了对方公司名称,总经理以公章公司不在为由,故也没有盖章,只有总经理签字,而支付定金的是总经理的老婆,是被告公司的大股东,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总经理的妹妹(只占少许股份),实际公司就是总经理在运营的。
追答服务的内容是什么?如果可以通过其他的一系列的证据证明实际上是公司在接受你们的服务的,那么可以以公司为被告;如果通过其他的证据不能证明的,那么直接以他们个人为被告
追问服务的内容(台历、挂历、画册、收款收据等等)设计项目,现在只有总经理老婆(被告公司的大股东)支付定金凭证,及总经理名片上的联系邮箱,而这个联系邮箱是总经理老婆的。我们现在是同时起诉对方公司及总经理,公司作为被告一,总经理作为被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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