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物致知的始作俑者是谁?

请问格物致知的始作俑者是谁?谢谢!

格物致知出自《礼记.大学》,“格物,致知,诚意,尽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从李翱提出,经过司马光,张载。二程正式提出,后有朱熹,陆九渊,陈淳,真德秀,魏了翁,许衡,吴澄,吴与弼,陈献章的发展,王阳明从良知说出发使格物致知达到顶峰,后有王几,高攀龙,刘宗周,刘因,许谦,薛瑄,罗钦顺,王延相,王夫之,方以智,颜元,戴震等人发展补充,解释。哎呀妈呀,累死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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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6-30
始作俑者是指不好风气的创始者,这里不能这么用
第2个回答  2016-12-22
哈哈哈,武林外传29集,答案是朱熹
第3个回答  2013-04-29
王阳明
第4个回答  2013-04-29
朱熹的“格物致知”与王夫之的“格物致知”
朱熹对格物致知问题有相当深的研究,对于这个问题,朱熹专门写了一篇《补〈大学〉格物致知传》,提出了一个格物致知,即物穷理的认识论纲要。其文如下:
“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也。是以大学始教,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至于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此谓物格,此谓知之至也。”
按照朱熹的这个解释,所谓致知在格物,就是即物穷理以致吾心固有之知。他说:“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认为人本来有知,天下之物都有一个理,这样说来人“惟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也”,如果不是这样,那么就是因为他没有穷尽理。
王夫之把前人所讲的格物致知分解为二:格物是从事物、经验中求得道理,即归纳法;致知是思辨推理的方法,即演绎法。而且,他认为两者是相互补充,不可割裂的,“非致知则物无所裁,而玩物以丧志;非格物则知非所用,而荡智以入邪。二者相济,则不容不各致焉”。
王夫之也接触到了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关系问题。他一反程朱、陆王关于“格物致知”的谬论,把“格物”、“致知”作为人的认识过程的两个不同阶段。在“格物”阶段,“学问为主,而思辨辅之”,即以耳目等感官接触外界事物为主,而以“心官”思维为辅;到“致知”阶段,则“思辨为主,而学问辅之”(《读四书大全说·大学》),即以“心官”思维为主,而以耳目等感官活动为辅。但这两个阶段又是互相联系、相辅相成的。所谓“致知在格物”,就是“心官”思维要以耳目学问所得来的感性材料为依据,使“心官”思维有所遵循。如果离开“格物”去“致知”,就会“荡志以入邪”,即陷入空想,走上邪路;相反,如果只是“格物”而不“致知”,那也会“玩物以丧志”(《尚书引义·说命中二》),即被事物的表面现象所迷惑,而不能认识事物的本质。王夫之十分重视“心官”的思维作用,认为“天下之物无涯,吾之格之也有涯”,只有通过“致知”,才能“不复拘于量”(《读四书大全说·大学》),即可以从个别中把握一般,从“有涯”中把握“无涯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