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砸坏玻璃门窗,请问能构成犯罪吗?

今天莫名其妙的有几个人窍门,我开开门对方问我认识不认识,谁谁谁,我说不认识,正在说话的过程中他们同伙突然抄头上给了我一石头.然后他们就跑拉,我打了110,110过来问了下事情的经过我就如实回答拉.110做了个记录.然后110走拉,我就出去了下.回来一看家里的玻璃全部被人拿砖头给砸拉.还把我弟弟也给砸伤(轻伤)我就又打了110他们半天才过来问了下事情的经过,然后110对我说下次你看见他们(砸玻璃的人)的人在给我们打电话,我说等我看见了不就晚了吗?然后110一声不吭就开车走拉.请问我报警拉他们也做了笔录,而那帮(砸玻璃的人)是接二连三的来,110也不管而且还不接我电话,请问我该怎么办

故意砸坏玻璃门窗会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犯罪,但是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则属一般违法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拘留或警告,单处或并处罚款,责令赔偿损失。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实际上在司法实践当中,只是单纯的损坏车窗玻璃一般是不会坐牢的。只有在损坏车窗玻璃之后,导致的人员伤亡或者重大的损失才有可能会构成犯罪。

扩展资料: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制定本法。

经2005年8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通过,2005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8号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12年10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公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决定》修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治安管理处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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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6
貌似只够拘留/罚款...

从电脑上接个摄像头在楼道里,半夜开机录象。N多人都是这样做地。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9
1、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刑事责任: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在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故意砸坏玻璃门窗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
3、《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3个回答  2006-04-04
如你们报警,110不接电话,不按规定及时出警,你们可以向法院起诉公安部门行政不作为.因公安行政不作为,使你家财产受到损害,可以要求公安行政赔偿.具体规定,见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关于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是否承担行政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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