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子地下室被水淹了,是谁的责任,怎么索赔,有哪些法律依据,希望回答详尽一些,谢谢!

昨天夜里下雨,地下室被淹了,导致里面一些电器损坏,小区是新小区,以前地下室也被水淹过,是因为地下抽水泵不工作,后来物业说修过了,没想到,这次又被淹了,损失挺大;后问物业,他们说是因为抽水泵欠电费,没电工作,物业认为是开发商没有交钱,但开发商又想让物业交欠的电费,以致一直拖到现在;而且地下室设计也有问题,东面高,西面低,导致水把西面的几个地下室都淹了,即使抽水泵工作的话,水也会从旁边流过去的,物业曾多次找开发商协商此事,建议建一个小围栏,但是开发商一直没弄!答题问题及经过就是这样。

家里被水淹的情况下,首先要找到责任人,即是谁的原因造成了水淹,并要求责任人赔偿。赔偿数额按实际造成的损失确定。如果水淹没有责任人,是自然灾害造成的,则责任自负。
法律分析
1、首先要确定地下室的排污管道一直渗水物业公司有无职责。如果物业公司有职责,能够要求物业承受维修职责,将其修复;如果给当事人导致损失,能够要求物业赔偿;如果给当事人带来生活不便,能够要求物业停止侵害,恢光复状。
2、如果不是物业公司的职责,而是其他城市建设管理部门的职责,比如市政局、自来水公司,那当事人就要找其他城市建设管理部门解决问题,承受相应的职责。
3、现在物业公司诉讼当事人,那么,当事人能够根据情况作出分别的应对。如果物业公司有职责,那么,当事人能够反诉物业,要求其承受职责;如果物业公司无职责,那么,当事人就直接把物业费交了,再去诉讼对地下室的排污管道一直渗水有职责的单位。
4、不管物业有无职责,当事人的物业费迟早是要交的。建议当事人将地下室的排污管道一直渗水和欠缴物业费作为分别的法律关系,分为两件事分隔来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六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都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检举、控告、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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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7-05
这个一面是在建设小区的时候开房商找的建筑设计单位的人不是很专业,再者就是跟建好后的验收队有关,还有跟物业也有关,因为后期小区的整个管理都是由开发商交给物业公司管理的,有什么事情都应该跟物业公司沟通解决,说到底是谁的责任,这个我也不能明确说明,个人为还是要找物业管理公司,再者就是要找你当时租车库还是买车库的,负责开发商的销售车位的那个人,问问之后,实在解决不了就只能打热线电话去咨询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7-05
物业和开发商都有责任,要是交给物业了就找物业,水泵不工作不是理由,物业不管再找开发商,都不管你们可以找有关部门
第3个回答  2013-07-05
可以向物业公司和开发商追偿,双方有连带责任,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第4个回答  2013-07-05
1、起诉开发商和物业,让他们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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