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程大学挂课怎么办

如题所述

尊敬的百度用户您好!
       欢迎使用百度知道!很高兴为您解答!

      《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第三章 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

  第十条 考核合格即取得课程学分,考核不合格不取得学分。必修课和指定选修课正常考核不合格者,必须参加该课程修读学期的下一学期开学前的补考,补考不合格,必须重修专业任意选修课、公共选修课或通识教育选修课考核不合格不安排补考,可随低年级重修或改选其它课程;实践性教学环节考核不合格不安排补考,必须重修。因课程设置或人才培养方案变动而使学生无法重修时,由学生所在院(系)做出具体安排,报教务处审批。


  第十一条 经补考合格的考试课程成绩按(原始成绩-60)×0.5+60记载;经补考合格的考查课程成绩,“中等”和“及格”按“及格”记载,“优秀”和“良好”按“中等”记载。经重修合格的考试课程成绩按(原始成绩-60)×0.2+60记载;经重修合格的考查课程,成绩按“及格”记载。


  第十二条 因病或其它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正常考核或补考的学生,可以申请缓考。申请缓考者必须在考核前由本人申请,经院(系)核实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方可缓考。因病缓考必须经学校医院诊断。正常考核的缓考考试与补考同时进行,补考的缓考考试与重修考试同时进行,所取得的成绩按正常考核成绩记载。如正常考核的缓考考试没有参加,则必须参加补考的缓考考试,否则该门课程按缺考处理。因个人原因缓考失去的考核机会不予追补。


  第十三条 正常考核擅自缺考取消补考资格。重修考试缺考视为放弃考试机会。


  第十四条 课程考核违纪、作弊者,该门课程此次考核成绩记为无效,并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的纪律处分,不准参加后续的正常补考和重修。给予留校察看及其以下处分的,经教育表现较好,本人申请,院(系)同意,教务处批准,在毕业前对该课程可以给予一次考试机会。


  第十五条 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第六、七、八学期必修和指定选修课程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在学制的最后一学期,可参加毕业前组织的补考。正常教学没有安排的实践性教学环节以及毕业设计(论文),毕业前不再补作。

  本解答由【谢小夫】友情提供! 若有不足之处望谅解, 希望本次解答对您有帮助!  望您能及时【采纳】,在此表示谢谢!有缘下次再见!!!!

——————————————————————————————————————————

       为了更好的解答大家的问题,服务广大网民。【百度知道顾问团】 现招募知道名人、达人、热心知友。朋友,你有问题?点击连接,直接提问!感谢大家对【百度知道顾问团】http://zhidao.baidu.com/team/view/%E7%99%BE%E5%BA%A6%E7%9F%A5%E9%81%93%E9%A1%BE%E9%97%AE%E5%9B%A2   的支持与关注,祝大家天天快乐。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