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材料分析,关于醉驾入罪的争议,求高人,高分!!

材料: 资料显示,2009年全国查处酒后驾驶案件31.3万起,其中醉酒驾驶4.2万起。去年第四季度,公务员醉驾事故又频频发生。由此引发酒驾和醉驾问题的颇多争议。据某报载,关于醉驾一律以犯罪论处问题,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中,有的委员认为醉驾即入罪会使国家公务人员在犯罪后面临开除公职处分,对公务员来说“后果很严重”:亦有委员认为公职人员应率先垂范,模范的遵守法律。 另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醉酒驾车犯罪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规定: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特别是在肇事后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的,应依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法定刑情度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问题:1、针对关于醉驾入罪的争议,从依法治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国家公务人员行为与国家机关形象和公信的关系几个角度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意见。 2、就最高人民法院依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的规定,从行为人犯罪主观方面认定的角度作出论证。 麻烦法律达人帮帮忙,这是个题目,就要交了,分可以追加。网上有问这问题的,但是没有清晰的结果,麻烦 就这材料给出 两道题目的论述,谢谢各位了~~

第1个回答  2019-07-24
国外酗酒就是犯罪
我国第一次把这个问题
提到这个高度
还是以人为本
人的生命是多么重要
为了自己为了他人
不要再酒驾醉驾
法律来约束
会有个良好环境
安全幸福
是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