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刑拘人家属应当第一时间向办案的
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了解涉嫌犯罪的事实。
2、有权向办案机关了解羁押的场所。按照法律规定,传唤、拘传不能超过12小时,不得以传唤、
拘传的形式变相羁押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拘留人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3、如果被拘留数十日后既没有得到拘留通知,这种情况通常是犯人在外地被抓,通常,这种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家属可直接电话联系当地派出所。
查明是否有拘留的通知,从而得知犯人被羁押的地点和事由。 4、如果家属确定亲人被拘留或逮捕也确知羁押的场所,那么可以及时聘请律师去
看守所会见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你好!您跟当事人是什么关系?涉嫌
刑事犯罪,被刑事拘留,已拘留是不能见家属的,只能委托律师这边帮到你们传话跟慰问,刑事案件被刑事拘留,建议尽快委托律师介入,帮助会见、
了解客观案件情况,申请
取保候审,替他辩护,根据案件作无罪或罪轻辩护。以免延误最佳时机。为了提高沟通效率欢迎来电详细沟通。
你好!
按照新的《拘留所条例》,只要是亲属的带好
身份证和户口簿等亲属方面的证明,是可以与行政拘留的人接见的!但通电话是不可以的!
希望能帮助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