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小区要换取暖管道,物业要业主按每平方50元交钱,然后小区的几个人就成立了一个业主委员会,然后这几个人要大家每家交300元钱,要去起诉开发商和物业,现在他们双方觉得按照每平方25元来收取。然后都交给业主委员会没有交那300元钱的,取暖管道就不给接。
追答首先业主委员会是必须经过选举和房管局备案,才是正式的业主委员会
一定程度上可以代行业主权利维护的义务
但是如果没有选举过,也没有经过业主大会表决的,只能是业委会筹备组,不算正式业委会
您提到的每平方交50或25,这个属于供暖项目的工程费用,可以预收,实行多退少补的原则。不需要供暖的也可以拒绝缴纳。这个属于双方自愿。筹备组只是一个中间协调人,你们不信任对方的,也可以拒绝缴纳
但是不交,那此次自然就不参与供暖工程了
或者你们可以自己再联系供暖公司,签订另外的合同
至于那300,如果是为了对开发商和物业的,那个费用没有法律约束,属于自愿的捐赠或者支持。
不是硬性的
大致是这样
不知道能否解决您的疑问
我不是拒绝交那个管道改造的费用,现在是之前不交那个300块钱的也不收那个改造的费用了,就是到时不给你取暖了,要是想取暖的话就要交4000元左右
追答原则上对方不可以拒收您的改造费用
但是,即使是投诉也很难达到您平等的地位和权利
这个属于业主全体和业主筹备组之间内部的事
可以提出质疑,也可以选举其他的业委会成员
在这些事情办妥之前,交钱、工程什么的要么不做,要么遵守他们的要求
别无他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