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06-19
根据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及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有关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天津口岸所有报关单进口付汇证明联一律通过海关H2000海关专用通道后置打印。现将天津海关《天津海关关于执行报关单进口付汇证明联后置打印的通知》转发如下,请各报关单位和其他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通知精神办理,并请在按照通知精神办理过程中注意以下问题:
一、请各报关单位和其他各有关单位,充分理解天津海关关于调整报关单进口付汇证明联后置打印的做法,并积极配合海关有关部门做好报关单进口付汇证明联后置打印工作。
二、报关协会要求各报关企业在支持配合海关做好报关单进口付汇证明联后置打印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海关对各有关进出口收发货人(企业)做好相关的宣传解释工作。
三、根据《海关总署关于规范海关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署财发〔2006〕19号)》的规定和天津市物价局的批准,本次实行报关单进口付汇证明联后置打印将适当收取相关费用,收费标准为10元/票。
四、各报关单位和其他各有关单位在办理报关单进口付汇证明联后置打印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应及时与报关协会行业部联系,也可与海关有关部门联系,以确保报关单进口付汇证明联后置打印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