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绣与溥仪离婚后,只有五万元分手费,她此后的生活如何度过的呢?

如题所述

1912年,文绣和婉容一起嫁给了溥仪,婉容被封为皇后,文绣为淑妃,文绣自从嫁给溥仪以后,饱受心酸,她其实只是溥仪和婉容的一个配角,婉容是名门闺秀,接受的是西方开明的教育,又是正宫娘娘尊贵的身份,因此有些高傲和霸道。

而文绣出身于一个破落的满洲贵族,接受的是传统的三从四德的教育,对嫡庶差别分得很清,所以只能忍受婉容的霸道。

二女共侍一夫,免不了有所猜忌和吃醋,婉容和文绣为此经常生事,起初溥仪还能公平决断,后来由于婉容盛气凌人,溥仪为了减少麻烦,以及想要息事宁人,总是站在婉容这一边,干脆就对文绣越来越疏远,越来越倾向于婉容。



1924年,冯玉祥把溥仪赶出了紫禁城,一年后,溥仪和婉容文绣来到天津,溥仪对两人厚此薄彼的现象,在三人来到天津的静园以后变得越来越明显。

婉容和溥仪同样接受过西方教育,两人经常穿梭于各大西洋社交场所,而此时的文绣显得土里土气,融入不到这种灯红酒绿的时尚中,也让溥仪嫌弃并且把她当成一个透明般的存在。

溥仪不仅对文绣冷落,而且和日本人交往密切,这些让文绣看不惯,也成为了促使文绣离婚的导火索,溥仪让她彻底寒心,因此1931年8月,文绣坚决地向天津地方法院提出了离婚诉状。



文绣提出离婚,虽然让溥仪脸面尽失,然而溥仪还是选择接受,溥仪和文绣约定,不准再嫁,双方互相不损害名誉。

为了挽回体面,离婚后的溥仪在京、津、沪报纸上发布广告刊登“上谕”:“淑妃擅离行园,显违祖制,撤去原封位号,废为庶人,钦此。”

1931年10月,经过双方律师的磋商,溥仪和文绣终于签字和解,双方协议完全脱离关系,溥仪给文绣5.5万元的生活费,文绣拿着5.5万元的生活费,开始了自己后半生的生活。



文绣在天津和溥仪离婚后,回到北平,当时她的母亲蒋氏已经去世,母亲生前所住的房子也已经变卖,她只能在邻居的帮助下租了一处简单的房子暂且安身。

为了开始新的生活,文绣改回了从前在学校里面老师给她起的名字“傅玉芳”,她认为教书育人是一件有意义的事情,因此经过一段时间的深思熟虑后,文绣从离婚生活费中拿出了一部分钱,在府右街购置了房产用来作为教书的场地。

有了场地,她接着招收了邻里间的孩子和流浪儿,自己担任国画和国文课的老师,文绣也成为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当过教师的皇妃。



她在教学的过程中,和孩子们相处得很快乐,孩子们的欢呼声也可以让他洗去一切不幸的往昔回忆。

可惜好景总是短暂,世上总是有无聊可恶的好事之人,专门以发现甚至发掘别人的隐私作乐,后来有人发现这位老师傅玉芳原来是末代皇妃文绣,众人知道后,吸引来了记者来采访。

文绣实在不愿意提起辛酸史,也不愿意被当作活物展览,书是教不下去了,只好把学校解散,退掉了自己租的房子,悄悄到什沙海附近的刘海胡同购买了一处僻静的宅子,过起了孤寂的隐居生活,这期间她一直靠着溥仪给的离婚赡养费生活。

在抗战胜利后,文绣的离婚费已经花得差不多,她的生活很艰辛,以糊纸盒、上街叫卖为生,后来在华北日报社做校对工作,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由于文绣和溥仪离婚协议上写的是“永不再嫁”,因此文绣一直没有再嫁,一直到1946年,她和一名军官刘振东结婚,这一年,她已经38岁了。

1953年9月18日,文绣因心肌梗去世,刘振东订了一具木板薄棺,埋葬在安定门外的义地里,终年44岁,一生没有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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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1-27
当时的五万元已经是非常多的一笔钱了,他和溥仪离婚后,靠着这笔钱都可以生活很久了。
第2个回答  2020-11-27
她的生活过得很惨。虽然文绣得了5万元分手费,但实际到她手上并不多,她的亲戚朋友还有律师都拿了不少,而她也是一个不会过日子的人,平时大手大脚,最后只能沦落到出去打工。
第3个回答  2020-11-27
她以后的生活过得挺凄惨的。离婚之后纹绣重磅清理,而且还被律师和亲戚朋友分走了一大笔的钱,文秀也一直过着很奢侈的生活,最后没钱之后只能自己买香烟,打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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