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令是一县之长,按照中国古代行政、司法合一的原则,县令也是县的最高法官。县丞位次县令,辅佐县令处理政务。县尉管理刑狱事务,负责地方治安与案件的侦缉。和中央政府的司马主管军政不同,县的司马专门管理养马事务。与中央政府的司空一样,县的司空也是主管公共建筑的官员,由於战国时代的公共建筑一般由受到刑罚的犯人从事作业,所以县司空也有管理监狱刑犯的职能。令、丞、尉、司马、司空均各自拥有属吏,称令史、史、尉史等。此外,韩国、魏国的县设御史,这里的县御史只是书记官,没有监察职能。韩国的县设有司寇,行使县尉的职务。秦国在蛮夷之地的县级政权称道。专门管理王室私用领地以及王宫所在的县级政权称都,都不隶属与郡,直接隶属於内史。
县邑道佐官(四百石或二百石):县丞:1人,管理文书、仓狱。由中央任命。 县尉:大县2人,小县1人。管理治安。由中央任命。 县三老:掌教化。
县邑道属吏(百石、斗食):功曹掾、史:掌任用迁转与记录功过,县内一切人事。功曹职总管内外,是县廷主要属吏,所以被称为“主吏”,在属吏中地位最高,权力最大,上可代表县令长,下可指挥游徼、亭长等。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