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对方打成轻伤二级,对方狮子大开口算不算敲诈勒索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10-24

 利用他人不利境地抬高价钱与敲诈勒索行为有些类似,但也存着本质区别。在轻伤案件的和解过程中,受伤的一方经常会提出一些不合理的要求,因为他们知道去报案或者不谅解打人一方,打人一方就可能会被判刑或者重处。这种情况只能算是民事纠纷,也不能认定对方是敲诈勒索行为。因为打人一方违法在先,受伤一方有法律依据向打人一方进行索赔。

一、轻伤案件属于可公诉可自诉刑事案件: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发现轻伤案件后,没有人报警的,警察也不会主动立案。是否报案,这个权利一般是由受伤一方掌握的。法律允许受伤一方与打人一方进行和解,就是考虑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最大程度的保护受伤一方的权益。如果警察主动去管,可能会出现打人一方耍赖皮,认为自己会坐牢,赔钱也不会积极主动。

二、受伤一方提出不合理要求,也不属于构成敲诈勒索

一般情况下,构成轻伤,需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等费用,这些费用都会大于住院费,从而让嫌疑人感到对方是狮子大开口。根据刑法定义,敲诈勒索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威胁、胁迫方式强行索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这个定义通俗来讲,就是利用他人不利境地,没有合法的依据,想将他人财物据为己有。在轻伤案件的协商过程中,受伤一方向打人一方索赔是合法的正当的,只不过存在要求是否合理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受伤一方要求高一些也是不会构成敲诈勒索行为的。黄静因为一个电脑向品牌商索赔500万美元,最后也不是判决无罪吗!

三、如达不成和解协议,打人一方的态度也会影响处理结果

如果警方已经立案,打人一方已对伤者进行赔偿,并达成和解协议的,会进行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般可处缓刑。如果在调解过程中,伤者一方提出的要求明显过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打人一方也应当将自己愿意在合理范围赔偿的态度反馈给警方,因为打人一方的态度也会对定罪量刑有着极大的影响。如果受伤一方提出的要求太离谱,警方也不会支持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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