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路边停车追尾责任认定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1、先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2、进行损失判断,如果比较严重,建议起诉并申请法院查封肇事车辆,如果构成人身损害或者伤残的建议先去司法鉴定中心做伤残等级鉴定;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12万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构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3、根据责任划分进行赔偿。一般来说追尾的情况后车都有责任的。高速公路设置了安全间距,如果按照间距行驶,即便是前车突然停车也不会造成追尾。如果是对方违章停车(如晚上不开警示灯),有过错,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但是前车没有动,后车撞到前车,这就是后车不对,如果后车与前车有足够的安全距离,(按照规定高速路要100米,普通公路至少50米)后车应该避开前车,是不会发生追尾的。所以后车是主要责任,应该占到50%以上的责任,前车如果是违章停车,责任也应在50%以下。高速停车无责只有一种情况:故障无法移动,开了双闪,150米警告牌。如果故障但是能移动,必须开到应急车道,同样双闪,150米警告,然后无责任了。在行驶过程中,如果在并线超车且车身已经基本完全驶入旁边车道时,遭遇前方车辆突然急刹车致使被后面的车追尾时,是否为同车道行驶是确定事故双方责任的关键,如果被追尾车已经并道,则应由后车负事故全部责任,而如果被追尾车并道存在过错,则由双方按照各自过错比例来承担事故责任。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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