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治下一位皇帝是
唐中宗李显(656年11月26日—710年7月3日),原名李哲,陇西成纪(今甘肃秦安县)人。唐朝第四位皇帝,
唐高宗李治第七子,
武则天第三子。683年—684年、705年—710年两度在位。
显庆元年(656年)十一月乙丑,李显生于长安,初封周王,后改封英王。
章怀太子李贤被废后,李显被立为皇太子。弘道元年(683年)即皇帝位,皇太后武则天临朝称制。光宅元年(684年),被废为庐陵王先后迁于均州、房州等地。圣历元年(698年)召还洛阳复立为皇太子。神龙元年(705年)在通天宫复位。[1]李显在位期间,恢复唐朝旧制,免除租赋,设十道巡察使,置修文馆学士,击败后突厥,使得唐朝再次开始长期控制漠南。[2]发展与
吐蕃的经济、文化交往,把金城公主嫁给吐蕃赞普尺带珠丹。[3]
唐中宗李显前后两次当政,共在位五年半,景龙四年(710年)六月壬午逝世,终年55岁,谥号大和大圣大昭孝皇帝,庙号中宗,葬于
定陵。
本名
李显
别名
李哲
所处时代
唐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