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有权限享有农村土地权吗

如题所述

没有的,其归集体所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扩展资料:

土地权的相关要求:

1、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

2、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3、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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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26

第2个回答  2020-12-05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9-02-21
  一,没有所有权:
  1,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属于集体;
  2,农村户口的人员,只有本村土地的承包权,及使用权,而没有集体土地的所有权。
  二,我国《国有土地管理法》的规定: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九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
  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5
农村户口享有的农村土地权有:一,承包土地使用权。二,租赁土地使用权。三,流转土地使用权,就是我们通常说的购买的土地。不管你的土地是承包的租赁的购买的,只要你有,就享有使用权。如果你什么土地都没有,当然就不享有土地权。反正自己有土地就享有土地权,没有土地就不享有土地权。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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