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小区是2005年开始预售房,2009年交付,进过几年的业主向主管部门反映和闹腾,2012年才把两证办给我们。物管公司是我们这个小区开发商的子公司,除了在收房的时候缴纳了1年的物管费意外,我们小区至今都没有缴纳物管费(在此期间我们小区的有些业主想找另外的物管公司来接替现在的开发商的子物管公司),所以在2012年春节期间,物管停止了近1个月的保洁和物管工作等(至今也没有缴纳物管费),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小区开发商和物管公司组织小区业主成立了前期业委会,奇怪的是,选出来的业委会成员基本上是开发商和物管公司的人,真正的业主几乎没有?请问这是怎么回事?
另外,开发商为什么要求我们业主要成立业委会?
难道是为了涨价或者是其他的目的?
请各位大侠指点!
您说的有道理,但是这背后的是什么?
追答控制业委会,开发商还不是想干啥干啥了。有人在闹腾就可以去闹腾业委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