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保安对顾客搜身侵犯了顾客个人隐私权,人生自由权还是生命健康权?急需!!!

如题所述

商场保安能对顾客进行搜身吗?不能。
保安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对顾客搜身。最为民事主体,顾客与商场是一个平等的主体,不存在任何的级别或者行政方面的问题。保安,是超市雇来保证商场这个法人主体的秩序的,他们只有守法的义务,没有执法的权力。
所以,保安对顾客搜身,是违法的。如果保安对你已经搜身,并且你有足够的证据。你完全可以起诉雇佣人。(而不是起诉保安)。
我国《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4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保安人员是雇来保证这个法人主体的秩序的,只有守法的义务,没有执法的权力,搜身只有公安机关在被批准的时候才享有的一项职权,即使商家声称是为了
维护自己的利益的而采取的一种看似合理方法,其行为也是违法的,因为这种行为直接损害了他人的利益。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也规定,无法定搜查权限的机关、团体、单位的工作人员或个人,对他人的身体进行搜查的行为将被处以10—15日拘留,并处500—1000元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以5—10日拘留,并处200元—500元罚款。
因此保安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对顾客搜身,否则就构成了违法行为。
那么如果在遇到物品失窃,或者觉得顾客可疑后,保安应该采取怎样的做法呢?
保安发现可疑顾客时只能报警,由警察全面调查,千万不能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的行为,这已经为逾越自身的工作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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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4-16
隐私权,如果他不让顾客离开,就是侵犯自由权追问

谢谢

追答

。点采纳吧,,我在做任务,,谢谢啊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04-16
你好,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一条 经营者有侮辱诽谤、搜查身体、侵犯人身自由等侵害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权益的行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侵犯的是人身权,人身权包含后两者。追问

谢谢

追答

满意请采纳。谢谢

第3个回答  2015-04-16
楼主,应该是,人格尊严权,属于一般人格权追问

谢谢

追答

楼主,可以给个好评吗?谢谢

第4个回答  2015-04-16
人权!报警!追问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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