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的底薪和岗位津贴有何区别

深圳市从7月份开始涨工资,为何我们厂的工资要从员工的岗位津贴里扣,没有的厂方就加,因为岗位津贴不是每个人都有的,特殊的岗位才有的,为何又要扣除呢?

基本工资即劳动者所得工资额的基本组成,它由用人单位根据规定的工资标准支付,较之工资额的其它组成部分具有相对稳定性。岗位工资即指以岗位权利、责任、劳动条件、劳动强度、劳动技能、安全系数、重要性等评价要素明确的岗位系数为支付工资报酬的内容,工资多少需要按岗位来转移,以岗位为标准的一种工资支付制度。岗位工资是按照工种不同来计算。一般薪资结构由四个部分组成:1.基本工资:是薪酬中劳动者基本生活的部分,是维持劳动者劳动力再生产所必需的。2.岗位工资,也叫职务工资、技术工资:是按照各个不同岗位、职务的业务技术要求、劳动条件、责任等因素确定的。工作变动,岗位工资也随着变动。3.工龄工资,以工龄为主,结合考勤和工作业绩来确定。4.绩效工资,是根据企业经营效益的好坏、个人的业绩优劣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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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8-05
工资的构成中,底薪即基本工资,指的是该职位固定的或者是最低的保障工资,相对而言,工资的其它构成部分通常是因职位、特殊工作条件、绩效等发生变化,而底薪不会这些影响(除非升级调薪了),最低保障,指的是不管做得好与坏或者有什么特殊工作条件等等,最少能拿到这么多。也有一些企业不按常规行事,达不到一定的绩效标准连底薪都要扣,美其名曰“责任底薪”。
底薪通常还有一个重要意义,那就是底薪与职等职级挂钩,是计算各种工资项目、福利待遇的基础,例如很多企业在计算投保标准、加班费、请假扣款、按职等职级发放奖金等,都是以底薪为基数而不是以工资总额去计算的(当然要注意一个问题:企业规定不一定与法律规定一致)。津贴,是指补偿职工在特殊条件下的劳动消耗及生活费额外支出的工资补充形式。常见的包括矿山井下津贴、高温津贴、野外矿工津贴、林区津贴、山区津贴、驻岛津贴、艰苦气象台站津贴、保健津贴、医疗卫生津贴等,此外,生活费补贴、价格补贴也属于津贴。由此可见,津贴是特殊情况下的工资补贴,并非同一个岗位就都有,也不像福利那样全公司都有。而对某些企业来说,津贴只是一个名义,不管是不是特殊情况照发无误,这些企业要么是国企那样福利待遇好,要么是故意罗列出来的一个名目,旨在减低底薪,好少交税、少发钱等等
第2个回答  2013-07-15
底薪  过去物价不稳定时的计算工资的基数。有的在这基数之外另加津贴,成为实际的工资。有的根据当时若干种主要生活必需品的物价指数,对基数加以调整,折算实际的工资 津贴首先要明确什么是所谓的津贴——津贴制度是为了补偿职工在特殊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下的额外劳动消耗和生活费额外支出而建立的一种辅助工资形式。
  津贴的种类
  津贴的名目很多,从津贴的管理层次区分,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国家或地区、部门统一制定的津贴、补贴;另一类是企业自行建立的津贴、补贴。国家统一建立的津贴,一般在企业成本中列支;企业自建的津贴,一般在企业留利的奖励基金或效益工资中开支。
  按津贴的性质区分,大体可分为三类:
  (一)岗位性津贴
  岗位津贴指为了补偿职工在某些特殊劳动条件岗位劳动的额外消耗而建立的津贴。职工在某些劳动条件特殊的岗位劳动,需要支出更多的体力和脑力,因而需要建立津贴,对这种额外的劳动消耗进行补偿。这种类型的津贴具体种类最多,使用的范围最广。例如,高温津贴,是对从事高温繁重劳动的工人建立的临时性补贴。冶金企业中的炼铁、烧结、炼焦、炼钢、轧钢等工种,根据其作业环境的温度、辐射热强度和劳动繁重程度的不同。建立甲、乙、丙不同标准的津贴。另外还有有毒有害津贴、矿山井下津贴、特殊技术岗位津贴、特重体力劳动岗位津贴、夜班津贴、流动施工津贴、盐业津贴、邮电外勤津贴等,都属于岗位性津贴。
  (二)地区性津贴
  地区性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在某些特殊的地理自然条件下生活费用的额外支出而建立的津贴。如林区津贴,是为了照顾林区森林工业职工的生活,鼓励职工在林区安心工作,发展林业生产而建立的津贴,并根据林区的具体条件和各类人员的不同情况,分别确定不同的标准。另外还有地区生活费补贴、高寒山区津贴、海岛津贴等。这类津贴一般是由国家或地区、部门建立的。企业所在地区如属这些津贴的执行范围,即可照章执行。
  (三)保证生活性津贴
  保证生活性津贴是指为保障职工实际工资收入和补偿职工生活费用额外支出而建立的津贴。如副食品价格补贴、肉价补贴、粮价补贴等等。这类补贴具体种类不多,主要是由国家或地区、部门建立的。企业属于执行范围的,即可照章执行。有些企业根据需要,在内部也建立了少量这类补贴,如房租、水电补贴等。
第3个回答  2013-07-15
可能涉及到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社保公积金缴费基数等等的核算问题。这些费用是根据工资来计算的,公司可能是想在相关情形发生的时候尽量减少支出。
所以你要注意劳动合同里面写的劳动报酬又没有变化,以及津贴发放的方式是怎样的。因为有的时候如果津贴是现金发放,且没有记录,劳动仲裁方面在认定工资组成的时候会不予计算。
最佳规避风险的方式是要求公司在劳动合同里面明文规定“3800底薪+3200津贴”
这样根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本规定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公司就无法剥削员工的利益了~
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5-06-14
工资底薪,只是单位设定的上岗员工的工作基本工资,岗位津贴,是按你的工作岗位和职责设置的岗位补贴,两者相加是的工作月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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