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工报告和施工许可证的区别在于申报对象不同和申报顺序不同:
1、申报对象不同
开工报告是施工单位在工程具备施工条件后进场申报的,施工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向政府主管职能部门申报,
2、申报顺序不同
程序上是施工许可证在前,开工报告在后。实践中往往开工报告在先,很多工程前期手续迟迟办不下来,有的工程在收尾的时候才办理施工许可证。而施工许可证往往建设单位会委托施工单位办理。
关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章第一节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2、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