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废品回收站需要什么手续

开废品回收站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
一、办理流程:
1、企业名称核准——工商局。
2、办理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公安局。
3、到环保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环保部门。
4、刻章,验资——刻字社、银行。
5、办理营业执照——工商局。6、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技术监督局。
7、办理税务登记证——税务局。
8、开立银行帐户——银行。
9、买发票——税务局注册公司。
二、废品回收行业办理营业证照在全国没有统一的标准,少数地方需要到公安分局去办特种行业许可证(对国家危险品名录要学习),到环保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很多地方则不需要以上两种证照,只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税务证或再生资源经营许可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公司登记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衍生问题:
办理营业执照所需的材料有哪些?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2、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
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4、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5、《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无字号名称的或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可无需提交《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6、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3-01-11

需要手续如下:

根据《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第六条: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条件,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3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备案。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时,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属于工商登记事项的自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回收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除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外,还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时,前款所列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属于工商登记事项的自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15日内)向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扩展资料:

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而擅自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予以处罚。凡超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由商务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可视情节轻重,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可向社会公告。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可视情节轻重,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可向社会公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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