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了110报警,立案后可不可以撤案

如题所述

是否撤销案件,要看实际情况,大多数刑事案件其实都是由公安机关来立案侦查的,而之后侦查结束如果收集到了相关证据,往往就会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而符合条件的话自然检察院会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而公安机关在立案之后,其实也是允许撤案的,不过此时需要有证据证明符合规定的情形,否则的话也不能轻易撤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撤销案件,公安机关应当报经上级领导审查批准,然后写出撤销案件报告。检察机关在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刑事案件,对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被告人,可以决定撤销案件。

对决定撤销的案件,应制作撤销案件决定书。公安机关对决定撤销的案件,应写出“撤销案件通知书”,报送检察机关。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撤销案件

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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