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后,嫌犯未跑,公安亦未侦查,超过追诉时效,还能追究嫌犯吗?

如题所述

不能再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理由分析如下:

第一、故意伤害致人轻伤,诉讼时效为五年。

根据故意伤害罪的法律规定,造成被害人轻伤的,不论是轻伤一级还是轻伤二级,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按照诉讼时效制度的规定,法定刑不满五年的,经过五年后,案件不再追诉。

因此,阿丙将阿呆打成轻伤二级,已经过去9年的时间,9年后,阿呆才又到公安机关要求追究阿丙的刑事责任,此时,已过去最长诉讼时效期间5年,因此不能在追诉。




也许有人会问,不是说,只要公安机关立案后,就不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吗?请看下面的分析:

第二、公安机关立案后,行为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时效限制。

《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不受追诉时效限制的条件有两个:一是司法机关已经立案或者法院已经受理,二是行为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二者缺一不可。司法机关立案+行为人逃避侦查=不受追诉时效限制;法院受理+逃避审判=不受追诉时效限制。




第三、本案中,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但行为人未逃避侦查,应当受追诉时效限制。

此时诉讼时效的超过,是由于公安机关的不作为引起的,不是行为人逃避侦查的原因导致,行为人并不存在过错,因此,行为人不能对公安机关的犯的错误买单,此时距离公安机关立案已经过去9年的时间,已经超过了5年的最长诉讼时效,不能再追究阿丙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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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6-01
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立案后,发现案件超过追诉时效的,应当撤销案件,不再追究嫌疑人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八十六条 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2个回答  2022-06-01
能够追究责任,因为嫌犯只要犯了罪,一定要承担后果的。而且一般立案的都是刑事犯罪,不受追诉时效限制。
第3个回答  2022-06-01
我认为是可以追究的。这个时候你只要再申请诉讼就可以了。如果警察不管的话,你是直接向法院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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