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追尾私家车怎么赔偿

如题所述

车被追尾后,应由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根据责任书进行赔偿。如果事故认定追尾车辆全责的话,可以凭认定书和车损维修费用单据发票以及以及拿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直接找对方保险公司理赔,交强险财产损失的赔偿。
一、交通事故全责赔偿的标准
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1.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3.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4.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5.无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6.属于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的,视具体情况确定双方的赔偿责任;
7.属于不能认定事故责任的,双方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二、公交车内乘客损失的赔偿
对于公交车内乘客的误工费,治疗费等,如果涉及还应按照具体情况由法院裁定。一般来说,乘客在乘公交车期间,因第三方肇事受伤,公交车无事故责任,也应先行赔偿乘客损失。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条 发生可以自行协商处理的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可以通过互联网在线自行协商处理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可以通过互联网共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线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当事人报警的,交通警察、警务辅助人员可以指导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当事人要求交通警察到场处理的,应当指派交通警察到现场调查处理。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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