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名“法人代表”需要承担多大责任?

公司为有限公司,有很多贷款呀什么的
我只是员工,老板因其他原因,想把1%股份转到我头上,做挂名股东(我了解到这个问题不大)

现在老板想把法人代表也转我名字,同样我也是挂名,并和我公司内部签署一个协议,表示我只是为了方便公司运营操作,
如果转我名字做法人,1、那我们签署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
2、如果公司资不抵债或其他情况,我需要承担多大的责任?协议可以保护我吗?

挂名法人代表是指公司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挂名法定代表人存在极大风险,其中一项就是刑事风险。在《刑法》规定某些罪名中,除了对单位进行处罚外,还可能会追究法定代表人等负责人的刑事责任。另外,当公司实际控制人利用公司实施经济犯罪行为时,挂名法人代表虽未直接参与,但如果是明知实际控制人利用公司实施犯罪行为,却未加阻止,或放任实际控制人的行为,则挂名法人代表也很可能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即使挂名法人代表与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书面的关于“挂名法人代表不参与经营和管理,也不承担相应的责任”所谓的约定,类似约定也只在双方之间内部有效,并不具备对外的法律效力。综上,本律师建议大家不要为了贪图小利担任其他公司的挂名法人,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条【单位犯金融诈骗罪的处罚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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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10-26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就是俗称的法人代表)是对外行使代表权的公司机构。他对外能以公司名义进行民事活动,后果由公司承担。正常是依章程规定,由董事长(小公司为执行董事)或者总经理担任,需要依法登记的。你如果没有上述职位,一般是不能担任法定代表人的。
“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对第三人责任后,可以追偿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对外你是不用承担任何责任的,除非公司向你追偿。但既然你只是挂名的,决策并非你作出的,你没有过错,而且又有内部协议约定作证,是可以对抗公司追偿的。
此外,公司资不抵债,正常情况下是不需要股东负个人责任的(揭开法人面纱除外)。更不用说法定代表人了。
所以你的问题的答案是,有效力的,基本不用承担什么责任。
ps。唯一明显的风险是,“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这样的人是不得担任公司董监高的。通俗地说,也就是有可能对你日后三年内去别的公司当董事、监事、高管构成一定的障碍(前提是符合法条所说的公司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此外,证交所负责人等也有这方面的限制(不过从你描述看来,这类职位与你职业生涯也不会有太多联系)
最后,从生活常识看,你们老板会让你顶替这个职位,肯定有他的小算盘,最好多少有点防范。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7-13
1、挂名股东要签协议,你不要权利也不承担义务。
2、挂法定代表人建议拒绝,内部协议不具备对外的效力。
第3个回答  2020-04-26
第4个回答  2020-04-20
跟实际上法定代表人一样承担责任。要求变更给别人,贷款让期归还,否则你们可注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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