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懂得法律的兄弟姐妹,帮帮我!我在一家类似于美容机构的店做美容,在这期间我先后支付了90000元,但没有签订合同,甚至连发票都没有,手里只有收据,现在我想退款,他们以各种违约金为由要我支付一万多的违约金,请问我该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