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时候女儿抚养权判给了我,现在一直跟着她母亲现在我想要回女儿,可以吗?

如题所述

您可以接回女儿一起生活。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归您,是综合了夫妻双方的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得出的结果,所以您是孩子的直接抚养人,孩子应当与您一起生活,女方有探望孩子的权利,探望的时间、方式可以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也有由法院进行判决。除此之外,女方还需要每月支付一定的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一般参考女方的收入情况,还有孩子的实际花销。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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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7-20
你可以通过协商来处理此事。
虽然说法院把女儿的抚养权判给了你,可实际上,孩子的母亲才是尽了主要抚养义务和责任的人。你想要回女儿,一是要看孩子的意愿,二来更要争得前妻的同意。这两项缺一不可。否则,即使你起诉到法院,也是没有任何把握胜诉的。
第2个回答  2021-07-21
建议双方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最好。
如果女方不放弃的,男方获得抚养权可能性比较低,因为在男方在获得抚养权后,并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由女方实际的在抚养孩子。女方完全可以以男方没有尽到抚养义务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并且保持现状。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1-07-21
抚养权本来就在你这里,要回来在法律上没有问题。之后只要做好孩子和她妈妈的工作,让他们同意就可以。毕竟孩子是和你有血缘关系的亲人,不能只讲法律不管亲情。找到大家都能接受也对孩子好的方法才最好。
第4个回答  2021-07-21
离婚的时候女儿抚养权判给了你,现在一直跟着他的母亲生活,如今你想要回女儿这个要求是可以的,你先跟你的前妻或者前夫还有他的母亲商量,你告诉他们你想给孩子更好的生活,如果他们不同意,你可以找法院,由法院帮你要回你的女儿抚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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