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生签三方毁约要赔钱吗

如题所述

应届生签三方毁约是否要赔钱,视情况而定:

1、三方协议不是劳动合同,应适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应届生单方违约的,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守约方可以要求应届生赔偿因其毁约造成的损失,但损失一般为实际的损失,以及可预期的损失。应届生可以选择以金钱方式弥补损失。

2、三方协议中约定了违约金的,应届生毁约属于违约,守约方可以要去其给予相应的违约金。但应届生认为违约金过高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减少相应的违约金。是否要求应届生承担违约责任,是协议守约方的权利,若对方不要求应届生承担违约责任的,应届生也可以不用赔偿。

三方就业协议书是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主要是明确三方的基本情况及要求。三方就业协议书制定的依据是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法规和规定,有效期为:自签约日起至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止的这一段时间。

而劳动合同是受《劳动法》和《合同法》的限定和保护,有些用人单位如许多外企在确定录用时(注:在到用人单位报到前),就同时要求和毕业生签订一份类似劳动合同的协议;而更多的用人单位则要求先签“就业意向书”,毕业生报到后再签订劳动合同。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否则违约方应向权利受损方支付协议条款所规定的违约金,从实际情况来看,就业违约多为毕业生违约。

如果应届毕业生三方协议毁约,除本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外,往往还会造成其他不良的后果,主要表现在:

1、用人单位花人力、物力财力,参加人才交流会等,做了大量工作,录用人员的后期工作已考虑、安排,一旦违约,一切工作付之东流,全得另起灶,造成工作被动。

2、用人单位往往将毕业生违约当成是学校管理不严,影响学校和用人单位长期合作关系,由于对学校怀疑,以后可能不会再到学校挑选毕业生。现在买方市场竞争激烈,有需求,也就有毕业生的就业。随着高校扩招,毕业生将成培增加,学校作为签字方之一不会为极个别人的利益影响到明年乃至今后就业工作的整体利益和声誉。

3、对其他毕业生有影响。一个单位,你不去,别人可以去,用人单单位不用你,完全可以用别人,一旦用你,就不能用其他毕业生,如果违约了,当初想去的毕业生也不一定能补缺,造成信息浪费。高校大学生应是讲诚信、讲法制的践行者,因此学校再次强调毕业生在签约过程中要做到慎重选择,认真履约。

签了劳动合同违约的处理如下:

1、支付违约金。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2、损害赔偿。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找法网提醒您,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继续履行。

4、其他补救措施。

签订三方协议要注意的问题如下:

1、填写用人单位名称时,务必注意,它与单位的有效印章上的名称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协议无效。学生填写自己的专业名称时,要与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致,不能简写;

2、正确区分协议期、试用期和见习期这三个时期,这直接关系到毕业生的权益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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