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房烂尾政府有没有监管责任

如题所述

对于期房出现烂尾的情况,政府是存在一定的监管责任的。
1、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
(1)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
(2)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
(3)城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
(4)预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后,承购人应及时持有关凭证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开发经营企业在预售商品房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处以警告、责令停止预售、责令补办手续、吊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可处以罚款。
2、作为政府相关部门,他们担负着对房地产开发商期房销售许可证的责任。所以避免烂尾事件的发生,在房地产开发方面,政府应该担当起更多的社会和道义责任,尤其对期房的销售,应该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