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可以开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
根据《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
第二条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经营动物和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与养殖证不是同一个证件,具体优惠政策应以当地文件为参考。
扩展资料:
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得程序:
省动物卫生监督所自收到初审意见和申办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和现场审查审查通过颁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审查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