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交医怎么报销

如题所述

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报销方式: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金划分为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两部分,统筹基金用于支付住院医疗费;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金划入个人帐户的比例为3。5%。

灵活就业的医保报销方式如下:
(1)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金划分为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两部分,统筹基金用于支付住院医疗费,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金划入个人帐户的比例为3。5%,个人帐户用于支付门诊、住院期间按规定个人应负担的医疗费;
(2)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金,实行专款专用,个人帐户本金及利息归个人所有,不得提现,不得透支,超支不补,结存资金滚存使用,个人帐户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3)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发生异地调动、死亡,要及时到医保部门办理退保、注销手续,个人帐户结余资金本金和利息可一次性退还本人,参保职工死亡,其个人帐户结存资金由本人指定的继承人依法继承;
(4)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为65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3万元。650元以上3万元以内符合国家和本省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承担

社保缴费基数是什么意思
社保缴费基数指的是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社保缴费基数将按照职工上一年度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的月平均额来确定,是缴纳社保的重要依据。
在同一缴费年度社保缴费基数确定之后不能变更,每年的2月至5月是申报下一结算年度社会保险基数的时间。
社保缴费基数有上限和下限的规定,上限是指工资超过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数平均数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社会保险基数,下限是指如果工资低于上一年在岗职工工资算数平均数60%,将以上一年在岗职工工资算数平均数的60%作为社会保险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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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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