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的两个繁体字为什么不通用
第一个字的部首是「禾」;故作为「收割农作物」时,需以此字形来表达,
如:《诗经.豳风.七月》:「八月剥枣,十月稻。」
第二个字则列入「犬」部,解为「猎取、猎得。」如:猎获。
後来也扩大为「取得、得到」如:「获胜」、「查获」;
还可解释为「遭受、遭到。」如:「获罪」。
这两个字,多数的时候是分开使用的,很偶而也可作为互通的时候。例如:
《吕氏春秋.士容论.审时》:「斩木不时不折,必穗稼就而不。」
「」:获得。通「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