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三大诉讼法可以比较学习吗?

如题所述

建议进行比较学习。司法考试中,三大诉讼法占的比重越来越大。你可以按民诉、刑诉、行政三大诉讼法进行对比比较记忆。行政诉讼法可以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进行三位一体的记忆,这三部法有一个循序渐进的关。所以诉讼法要放在靠后面一点学习,这样到考试的时候比较不容易忘,你最好列个表,比如上诉时间,上面写上民诉多久,刑诉多久,行政诉讼多久,这样更容易记忆,更方便自身掌握并可以熟练运用考点。不想写也没关系,时间的分数也不是很多,主要是要记住一些特殊问题的处理办法,例如第三人撤销之诉,刑法的最高院审核死刑的问题,行政法的行政复议机关等等,这个要慢慢的理解记忆。就中院管辖的一审案件、地域管辖、管辖异议、管辖权向下转移、一审期限、二审范围、二审期限、反诉、审判组织等方面来说,三大诉讼法是可以进行比较学习的,这样可以使参加司考的人员更好的理解考点,熟练运用三大诉讼法的知识和考点,为司考奠定良好的基础。只要用心学习三大诉讼法,运用合理恰当的学习方法,坚持和耐心并用,不放弃,适当的学习三大诉讼法的时候运用比较学习的方法,更好的将考点记在心里并加以熟练、灵活的运用。只要你认真了,那么司考也就是小事一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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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1-26

司法考试三大诉讼法比较中学习是可取的。三大诉讼法是司法考试中除了民法和刑法之外最重要的内容,所占的分值比例也仅次于民法和刑法,而作为程序法,三大诉讼法必然有一些相同或相近的内容,在复习基础知识之后,采用表格的方式将三大诉讼法的相关内容进行比较,会得到更好的复习的效果。三大诉讼法有很多地方是重复的,因此比较着学习是可以事半功倍的。例如在地域管辖的问题上,三大诉讼法是具有共同点的,因此比较中学习可以节省时间并且更好的掌握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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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7-11-26

不建议三大诉讼法比较学习。很多考试机构都将三大诉讼法并列在一起学习,但复习透彻一遍过后,会发现三大诉讼法是根据实体法的基本原则以及当事人的特点进行的程序性设计。这一点在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两者对比中显而易见。如果说行政诉讼和民诉比较下还情有可原,毕竟同出一门有比较之处。 刑事诉讼法由于“最高法解释、最高检解释”等过于散乱,容易越比较越混乱。纯粹的去对照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两者一、二审的期间、程序等是没有价值的,也不利于理解和记忆。建议复习顺序为:民法、刑法、刑诉、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商经、民诉、三国、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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