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这个判决书拿到了,可是被告不归还我的钱怎么办

如题所述

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关于强制执行法院管辖权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 第十九章一般规定
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九条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关于强制执行措施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第二十一章执行措施
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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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1-11
判决书生效后被告不还钱,你可以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申请立案强制执行,判决书上写着十五天上诉期,过了不上诉就生效了,向一审法官开生效证明就可申请强制执行,提供对方财产线索。
第2个回答  2019-01-11
1、被告只有一间房屋的话 一把尿法院不得拍卖,否则被告都没地方住,但如果房屋足够大的话 可以把大的卖掉,再买个小的给被告住,剩余的钱用来支付款项;2、如果被告有房屋,等被告去世后,应该可以拍卖该房屋用来还债,但原告一定要申请强制执行 3、申请执行后,如果执行不到钱,法院会暂时中止,等被告有钱后再执行。另外有一个问题你可以问问执行法官:如果执行不了,终止执行后,法院可能要解封对房屋的查封,一旦查封被解除,被告有可能会卖掉房屋,钱也不还债,这样的话 原告的钱可能得不到偿还。以上供你参考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01-11
等判决书生效之后,如被告在判决确定的偿还时间内没有履行义务,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追问

那这个是让法院去强制执行了哇?我找了个律师给我打的官司,我让律师问还是我去法院自己问?

那这个是让法院去强制执行了哇?我找了个律师给我打的官司,我让律师问还是我去法院自己问?

追答

可以先自己计算一下时间,双方当事人收到判决书后15天为上诉期,上诉期过了案件才生效,然后根据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偿还时间确定是否能申请强制执行。律师方面要看当时如何约定的,是否包括执行阶段的代理,也可以找原来的律师帮写一份申请执行书递交到法院。

第4个回答  2019-01-11
请法院强制执行。。还会被列入征信不良。不能做高铁。飞机。等等。追问

那这个是让法院去强制执行了哇?我找了个律师给我打的官司

那这个是让法院去强制执行了哇?我找了个律师给我打的官司

追答

不给你钱你只能找法院。。已经触犯法律。如果有钱不偿还法院会扣留他财产。如果没钱一时还不上。也会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不要做过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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