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7-07-09
你好,如果第一次就医出院的时候,医生给出的修养时间到了之后员工就应该上班。如果伤还没好不能上班,应该去医院复查,让医院重新开具一份修养证明。如果员工未开具,公司可以停止发放工资。
第2个回答 2017-07-09
一般情况下,确定是本公司造成的工伤,确实不能开除,但如果员工以工伤为借口一直开病假不来,首先可以打电话通知,要正规医院出具的病假单才行,二要出具鉴定结果,反正用工单位还是正规的来的好,希望能帮上你。
第3个回答 2017-07-09
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停工留薪期确认。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