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弃疾写得最霸气的一首诗是?

如题所述

我个人觉得辛弃疾最霸气的一首诗词应该是:

《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

辛弃疾

千古江山,英雄无觅,孙仲谋处。

舞榭歌台,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

斜阳草树,寻常巷陌,人道寄奴曾住。

想当年,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

元嘉草草,封狼居胥,赢得仓皇北顾。

四十三年,望中犹记,烽火扬州路。

可堪回首,佛狸祠下,一片神鸦社鼓。

凭谁问:廉颇老矣,尚能饭否?

译文:

江山如画、历经千年仍如故,但是找不到像孙权那样的英雄。

昔日的舞榭歌台、风流天下的人物,随着岁月的流逝,都已不在。

斜阳照着长满草树的普通小巷,那是当年刘裕曾经住过的地方。

想当年,他骑战马披铁甲,刀枪空中舞,气吞万里如猛虎。

刘裕的儿子刘义隆草率的对匈奴用兵,想效法汉将霍去病建立不朽的功勋,却落的大败后南逃。

我还记得四十三年前,长江北岸战火连天,扬州一带的人惨遭荼毒。

真是不堪回首的过去,现今,无知的老百姓却把匈奴皇帝拓跋焘的祠堂当成神庙在祭祀。

南宋朝廷里,还有谁会问,老年的廉颇还能自己吃饭吗?

写这首诗的背景

这首词写于宋宁宗开禧元年(1205年),辛弃疾当时已有六十六岁。当时韩侂胄执政,正积极筹划北伐,闲置已久的辛弃疾于前一年被起用为浙东安抚使。辛弃疾的意见没有引起南宋当权者的重视。一次他来到京口北固亭,心中感慨万千,于是写下了这首佳作

作品欣赏。

这首词,虽有豪放之因素,但细究可发现,此词风格非“豪放”一词所能全面概括。从整体上来看,此词并非一首激情澎湃、斗志昂扬的豪放之文,而是一首沉郁顿挫、悲壮苍凉之作。

上阕“千古江山,英雄无觅,孙仲谋处。舞榭歌台,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作者以“千古江山”起笔,喷薄而出,力沉势雄,显示出作者非凡的英雄气魄和无比宽广的胸襟,也说明了作者写诗为文的起因不是囿于一已私利,而是不忍见大好江山沦落异族之手。这就为本词定下了较高的格调。仲谋,即指三国时代吴国国主孙权,他继承父兄基业,西拒黄祖,北抗曹操,战功赫赫,先建都京口,后迁都建康,称霸江东,为世人公认的一代英雄豪杰。辛弃疾对孙权很是佩服。

“斜阳草树,寻常巷陌,人道寄奴曾住,想当年: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燕、后秦时,所向披靡,威震四方,有气吞万里之势。而如今,英雄了得的刘裕的居所,也沦落为毫不起眼的“斜阳草树”与“寻常巷陌”,再也不复当年的辉煌与气势了。即南朝宋武帝刘裕,刘裕先祖随晋室南渡,世居京口,当年北伐南在上半阕中,作者由京口这一历史名城联想到与京口有关的历史英雄孙权与刘裕,以此顺势写来,自然流畅,含蓄蕴藉,表达了对英雄们的追慕与缅怀,羡慕他们都能够大展才华、建功立业,而自己却屡被贬谪,遭遇坎坷,抒发了自己怀才而不能施展、有壮志难以实现的无奈心境。

下阕“元嘉草草,封狼居胥,赢得仓皇北顾。”“元嘉”为宋文帝刘义隆的年号。元嘉二十七年,宋文帝命王玄谟北伐拓拔氏,由于准备不足,又贪功冒进,大败而归,被北魏太武帝拓拔焘乘胜追至长江边,扬言欲渡长江。宋文帝登楼北望,深悔不已。此三句在于借古喻今,警告主战权臣韩侂胄不要草率出兵,但韩并未听从辛弃疾的建议,仓促出战,直接导致了开禧二年的北伐败绩和开禧三年的宋金议和。

“四十三年,望中犹记,烽火扬州路。”在此,作者将笔锋从沉寂远去的历史拉向切近的自身,开始追忆住事,回顾自己一生。这四十三年中,金国与宋朝战事不断,连年不绝。而作者虽一直极力主战,并为收复故国不畏艰难,戎马一生,但眼看英雄老去,机会不来,于是心中自有一腔无从说起的悲愤。

下三句中的“回首”应接上句,由回忆往昔转入写眼前实景。这里值得探讨的是,佛狸是北魏的皇帝,距南宋已有七八百年之久,北方的百姓把他当作神来供奉,辛弃疾看到这个情景,不忍回首当年的“烽火扬州路”。辛弃疾是用“佛狸”代指金主完颜亮。四十三年前,完颜亮发兵南侵,曾以扬州作为渡江基地,而且也曾驻扎在佛狸祠所在的瓜步山上,严督金兵抢渡长江。以此正告南宋统治者,收复失土,刻不容缓,如果继续拖延,民心日去,中原就收不回了。


个人对这首诗的看法

辛弃疾可以说是一位悲壮的爱国诗,一再表白决心,和廉颇当年服事赵国一样,自己对朝廷忠心耿耿,只要起用,当仁不让,奋勇争先,随时奔赴疆场,抗金杀敌。

只可惜,不被重视,壮志难酬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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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3-13

辛弃疾最霸气的一首诗是《破阵子·为陈同甫赋壮词以寄之》。

原文: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秋点兵,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可怜白发生。

翻译:醉里挑亮油灯观看宝剑,梦醒时听到军营的号角声响成一片。把牛肉分给部下享用,让乐器奏起雄壮的军乐鼓舞士气,这是秋天在战场上阅兵。战马像的卢一样,跑得飞快,弓箭像惊雷一样,震耳离弦。一心想完成替君收复国家失地的大业,取得世代相传的的美名,可惜已成了白发人。

诗句赏析

全词从意义上看,前九句是一段,十分生动地描绘出一位披肝沥胆,忠一不二,勇往直前的将军的形象,从而表现了词人的远大抱负。末一句是一段,以沉痛的慨叹,抒发了壮志难酬的悲愤。壮和悲,理想和现实,形成强烈的反差。

从这反差中,可以想到当时南宋的无能,想到人民的水深火热,想到所有爱国志士报国无门的苦闷。由此可见,极其豪放的词,同时也可以写得极其含蓄,只不过和婉约派的含蓄不同罢了。《破阵子》上下两片各有两个六字句,都是平仄互对的,这就构成了和谐的、舒缓的音节。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破阵子·为陈同甫赋壮词以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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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3-06-21
辛弃疾写得最霸气的一首诗是《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
千古江山,英雄无觅,孙仲谋处。舞榭歌台,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斜阳草树,寻常巷陌,人道寄奴曾住。想当年,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元嘉草草,封狼居胥,赢得仓皇北顾。四十三年,望中犹记,烽火扬州路。可堪回首,佛狸祠下,一片神鸦社鼓。凭谁问,廉颇老矣,尚能饭否。
这首诗是辛弃疾66岁任镇江知府时所作,这首词表达了他对祖国的热爱和对金兵的痛恨,以及抗金的决心。全词即景抒情,借古讽今,用典精巧,生动形象,表情达意,意境高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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