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学重读需要什么手续?

初2结束后再转到其他学校重读初2需要什么手续?
或收费更高吗?

为严格小学学籍管理,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巩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成果,促进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使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提高小学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安徽省小学学籍管理办法(试行)》及本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入学

第一条 小学实行按时免试就近入学。学校在新学年开始前一个月将服务区内适龄儿童登记造册,报乡镇人民政府(城区三所小学报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审核。经当地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授权的小学最迟在新学年开始前15天,将应接受义务教育儿童的入学通知书发给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凡年满6周岁(截止当年8月31日)的儿童,按就近入学的原则,凭实际常住户口簿(或房产证)和《初等义务教育新生入学通知书》到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小学办理入学手续后,即取得学籍。
小学一般不接受服务区外和不足龄的儿童入学。
适龄儿童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入学者,必须在学校规定报到时间内申述理由,并持证明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一周不报到入学者,由学校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父母或其监护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送子女入学。

第二条 适龄儿童需要免入学、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监护人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城区三所小学报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学校出具免入学和缓入学证明。因身体原因申请免入学、缓入学的,应当附区级医疗机构的证明。缓入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缓入学申请。

第三条 小学应防止未受完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学生辍学。在校学生未经学校准假不到校,学校应及时进行家访,查明原因,敦促其到校:经学校督促后,三日内仍不到校,学校应与其所在的村委会或居委会联系,共同动员其到校;学生一周内还不到校,学校应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和区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使其复学,做好巩固工作。每一学期,学校应将学生辍学情况记入学籍表。

第四条 小学按40—45人编班。复式教学班每班人数一般不超过40人。有条件的地方提倡开展小班教学。

二、转学、借读

第五条 学生有下列理由之一者,准予转学、借读:家庭住址跨省、市、县(区)、乡(镇)迁移;家庭住址迁离原校服务区,且路途远不能在原校学习;父母一方或双方在学校服务区内从事经营等活动满三年;流动儿童随父母或监护人在流入地暂时居住半年以上,且在常住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等。

第六条 转学,须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向学校书面中请,经转出学校同意,家长持转出学校函与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后,应立即将复函函寄(或家长转交)转出学校,转出学校收到复函后方可开具转学证。转学学生凭原学校发给的转学证、素质发展报告单、家长单位证明等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学手续。转学手续在每学期开学前后一周内办理。
为避免转学和借读等造成城区小学班额严重超员,对城区三所小学的转学和借读,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审批。其他各中心小学对符合转入(借读)条件的学生应及时安排插班学习。凡转学学生因特殊原因不能转入他校者,原校应允许该生回校学习。
认定学生转出必须具备学生家长或其监护人申请、转入学校复函和转学证书存根。认定学生转入,必须有转学证。

第七条 学校接受学生转入(借读)可按省、市、区有关规定收取借读费,但不得收取高额赞助费。
驻藏部队、边防和海岛部队干部、援藏干部、烈士的子女要求借读的,应予以妥善安排,不收取借读费;华侨、港澳台籍同胞、在华工作的外籍专家的子女要求借读的,应给予照顾;接受外国学生就读按教育部《中小学接受外国学生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 借读学生完成初等义务教育规定年限的教育,可在借读学校领取完成初等义务教育证书。

三、休学、复学

第九条 因病需治疗、休养,经乡级以上医院证明、学校核准者,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并经学校同意,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准者可以休学,由学校出具休学证。休学期限,一般不超过下一学年始业日期,届时不能复学的,应再办理审批手续。学生在一学期内,因病或特殊情况请假缺课时间超过三个月,跟班学习有困难,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休学,复学时学校可据其实际学历程度并征求本人及家长或监护人意见后编入相应年级。
在休学期间,其学籍予以保留,但不得转入其他学校。休学期满或休学期未满请求复学者,持乡(镇)级以上医院康复证明,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可以复学。到期不办理复学手续的,应动员其按时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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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6-28
以前收费高,现在不清楚了。以前有借读,外读费。现在好象没了吧。。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6-28
直接转去就行了
第3个回答  2013-06-28
- -费用不知道,但我们这里中考分数扣十分是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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