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自费后如何走医保

如题所述

急诊自费后能报销,在医保定点机构发生的急诊费用,经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审核后,给予报销。医保报销范围包括药费、挂号费、院外会诊费、检查费、手术费、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等。


医保规定,参保者门诊就医、购药的医药费以及住院医疗费中个人自付的部分由个人账户支付,不足支付部分自理。因此,参保人员普通门诊医疗费直接由医院从本人社保卡中的医保个人账户收取,不足部分由本人用现金支付。


参保人员若发生急症,被送往医院急诊抢救留观并住院,在本市定点皮毕医院住院的,可直接凭社保卡在医院结算医疗费,在市内和异地非定点公立医让好疗机构住院的,应在3日内通知该市医保中心,并在出院后一个月内到市医保中心结算,市内发生的医疗费,比照二级医院住院标准结算,异地发生的医疗费,个人先自付10%,余下部分按本市三级医院住院标准结算。


参保人员急诊进行一般处理而非抢救的,不属报销范围。另外,急诊留观而非住院继续治疗,也不能报销。特殊病患者在门诊治疗特殊病种所发生的费用可与定点医院实时结算,结算时只需支付政策规定的个人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其余部分由医保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燃滑芹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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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4-18

急诊自费后能报销,在医保定点机构发生的急诊费用,经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审核后,给予报销。医保报销范围包括药费、挂号费、院外会诊费、检查费、手术费、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等。


医保规定,参保者门诊就医、购药的医药费以及住院医疗费中个人自付的部分由个人账户支付,不足支付部分自理。因此,参保人员普通门诊医疗费直接由医院从本人社保卡中的医保个人账户收取,不足部分由本人用现金支付。


参保人员若发生急症,被送往医院急诊抢救留观并住院,在本市定点皮毕医院住院的,可直接凭社保卡在医院结算医疗费,在市内和异地非定点公立医让好疗机构住院的,应在3日内通知该市医保中心,并在出院后一个月内到市医保中心结算,市内发生的医疗费,比照二级医院住院标准结算,异地发生的医疗费,个人先自付10%,余下部分按本市三级医院住院标准结算。


参保人员急诊进行一般处理而非抢救的,不属报销范围。另外,急诊留观而非住院继续治疗,也不能报销。特殊病患者在门诊治疗特殊病种所发生的费用可与定点医院实时结算,结算时只需支付政策规定的个人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其余部分由医保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燃滑芹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2个回答  2023-04-18

【法律分析】:1、根据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团州政策规定,参保人在异地就医须事先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登记,备案(急诊患者在外地发病需及时到医院住院治疗的,在住院后三天内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电话申报备案),其医药费先由个人全额垫付。2、出院后1个月内,凭户口簿、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有所住医院医保部门签署的身份核查意见,并加盖公章)、居民医保证(卡)、医药费发票及明细清单、出院证、异地居住证明或暂住证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手续。3、就医人员住院时必差弊须向参保地医保中心申报备案,如果不按规定办理报备手续,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机构不予报销。4、异地就医医院出具的出院小结、发票、用药明细表。5、本人身份证、医保卡、单位出具的异地就医证明(需盖公司公章),如不是企业参保则不需单位出具的异地就医证明。6、本地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需主治医师开证明,然后该主治医师的科主任签字,再到医院医保办公室办理转院证明。7、异地就医回当地报销比在当地就医少报10%,如没有本地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则少报20%。8、带上以上资料到当地医保处就可以办理,基本当天就可以拿钱。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虚或族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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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23-04-17

急诊自费后能报销,在医保定点机构发生的急诊费用,经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审核后,给予报销。医保报销范围包括药费、挂号费、院外会诊费、检查费、手术费、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等。


医保规定,参保者门诊就医、购药的医药费以及住院医疗费中个人自付的部分由个人账户支付,不足支付部分自理。因此,参保人员普通门诊医疗费直接由医院从本人社保卡中的医保个人账户收取,不足部分由本人用现金支付。


参保人员若发生急症,被送往医院急诊抢救留观并住院,在本市定点皮毕医院住院的,可直接凭社保卡在医院结算医疗费,在市内和异地非定点公立医让好疗机构住院的,应在3日内通知该市医保中心,并在出院后一个月内到市医保中心结算,市内发生的医疗费,比照二级医院住院标准结算,异地发生的医疗费,个人先自付10%,余下部分按本市三级医院住院标准结算。


参保人员急诊进行一般处理而非抢救的,不属报销范围。另外,急诊留观而非住院继续治疗,也不能报销。特殊病患者在门诊治疗特殊病种所发生的费用可与定点医院实时结算,结算时只需支付政策规定的个人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其余部分由医保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燃滑芹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4个回答  2023-04-18

一,首先确认急诊报销的条件,二,办理住院的手续.。1)经院前急救人员在现场急救或转送途中死亡以及在急诊室死亡、住院死亡的患者。

2)经现场急救后转送至医院住院的患者且符合以下急救病种的给予报销。急救医保报销范围是:急性脑出血、急性大面积脑梗,急性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塞、严重心律失常、高血压危象、肺栓塞、气胸、急性休克、昏迷、哮喘持续状态、癫痫持续状态、大咯血、上消化道大出血、子宫功能性大出血等、紧急手术的急腹症、严重急性中毒、中度以上烧伤。除此之外的病种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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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经现场急救后转送至医院未能住院的患者不予报销,二:1·持医生开具的住院证后 ,到住院部一楼办理住院手续。

4,办理入院手续时出示病人身份证,准备好预缴款金额。带身份证,入住病房后及时办理补登记手续。

5、各级医保病人在办理入院手续时出示医保病历卡、医保磁卡或医保介绍信。未带医保卡,可先办理自费住院,但务必于3日内凭住院证及前面所述的凭证办理变更手续。6、 办完住院手续后可凭住院证、病历首页到相应的病区住院。仔细核对预缴款收据上的姓名和金额,并妥善保管收据(补缴住院费及办理出院手续时须以此为凭证)。三、以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为例,第五十六条规定:基本医疗保险三档参保人按规定在市内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市外医院住院就医的,支付比例分别为85%、80%、75%、70%。因工外出、出差在非结算医院因急诊抢救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就诊医院的住院支付标准的90%支付。四、咨询当地社会人力保障。异地办理医疗报销的流程:在住院前或住院后3日内打老家新农合咨询电话对住院就医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出院后必须在居住所在地由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出具一份居住证明,如果是在外务工,需有务工单位出具务工证明;出院后持病历复印件、汇总明细单、住院收费票据、出院证明,再拿着患者身份证、合作医疗证及居住或务工证明回参合所在地报销;如果是从参合所在地直接到省外住院化疗,必须在走之前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然后才可去外地住院治疗;省外报销的比例最低,一般起付线2000左右,报销比例为合理费用的45%,花的少的话,很难报销几个钱的,医院级别越低,报销比例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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