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工伤的员工自动离职时没有提出赔偿

受工伤的员工自动离职时没有提出赔偿,过后又提出要工伤赔偿同时工伤鉴定也是该名员工在没有我公司相关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的,公司应该怎么样处理?怎么规避风险呢?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受到伤害,属于工伤。应当享受工伤待遇。如果劳动者离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相应的工伤补助金、就业补助金等待遇。具体请查看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7-02
属于工伤的应当按照工伤标准给与赔偿,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第2个回答  2013-07-02
你好,
1、工伤鉴定是可以劳动者自行申请或单位申请的,不一定需要单位在场。
2、鉴定报告出具后,根据伤残的级别,单位需要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各地区的规定不一,建议咨询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
3、建议公司和员工协商处理,在签订无其他争议的书面协议后,支付款项并由本人签收。追问

赵律师你好,首先非常感谢你的回复,如果工伤鉴定不是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有效地进行的,那作为公司方是否可以对员工单方面的鉴定提出异议呢?谢谢!

追答

单位不服工伤鉴定结论的,可以在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追问

是否可以这样理解,对鉴定有异议,公司有权要求申请重新鉴定且双方在场的情况下进行鉴定。(毕境现在的工伤单方面的鉴定水份太大了,望理解)

当然不能否定赵律师的专业,你的回答对我很有用,这只是我最后的一问,麻烦指导,谢谢1

追答

不是双方在场,程序上有权提异议,但与双方是否均在场无关。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