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注销了怎么办?怎么恢复驾驶证注销?

如题所述

被注销且属于可以恢复情形的,到车管所参加科目一考试,考试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不能恢复的,需要重新考了。驾驶证注销可恢复情形:

1、机动车驾驶人因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或年龄在6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2、或者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在两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3、或者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在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未超过两年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科目一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

一、恢复驾驶资格所需资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3、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三张。

二、车管所办理流程

1、到车管所取号后到受理窗口提交资料;

2、到车管所预约窗口进行预约并参加科目一考试;

3、合格后到缴费窗口缴费相关费用;

4、到牌证窗口领取驾驶证。

三、其它说明

1、申请人应当在机动车驾驶证注销后二年内完成考试,逾期未完成考试的,终止恢复驾驶资格;

2、在申请时或者考试期间,申请人超过原准驾车型允许的准驾年龄或者身体条件发生变化的,考试合格后核发对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自愿降低准驾车型的,考试合格后,按照其申请的准驾车型核发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3、受理前核查申请人不具有记满12分以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情形;

4、受理前先行核查申请人是否存在有机动车违法未处理、未参加定期检验或未办理报废注销的情况,应当告知申请人先行处理,再办理业务;若所持驾驶证状态为“注销可恢复”的截止日期在30日内的,申请人可作出书面承诺后办理有关业务。

扩展资料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

第七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一)死亡的;

(二)提出注销申请的;

(三)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四)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五)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六)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七)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八)年龄在7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或者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在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九)年龄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

(十)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

有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十项情形之一,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公告机动车驾驶证作废。

有第一款第七项情形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未超过二年的,机动车驾驶人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

有第一款第八项情形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在有效期内或者超过有效期不满一年的,机动车驾驶人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

有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按照第二十四条规定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记录的,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驾驶证注销恢复

参考资料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办事指南(窗口办事指南)-恢复驾驶资格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4
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年龄在6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或者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在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只有因上述两种情况驾驶证被注销的,才可以在未超过二年的情况罡,机动车驾驶人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不知你是否是因此被注销,如果是因违章,则不是注销而是吊销,那就得在三年以后才能重新参加学习和考试才能拿到驾驶证,就像初次申领驾驶证一样。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7-01
第六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一)死亡的;

(二)提出注销申请的;

(三)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四)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五)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六)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七)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八)年龄在6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或者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在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九)年龄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

(十)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

有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十项情形之一,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公告机动车驾驶证作废。

有第一款第七项、第八项情形之一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未超过二年的,机动车驾驶人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

一般驾驶证被注销后两年内可以恢复。
第3个回答  2013-07-01
注销是不能恢复的,只有没参加年审和提交体检表的显示的是注销可恢复这种状态才可以恢复
第4个回答  2020-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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