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猫租借的遭到反对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30

1988年前,熊猫租借被普遍认为是一件有利于熊猫保育的事情,因为人们相信出租熊猫所获得的受益都被用于对大熊猫的保护和研究事业中,但是一些环保团体和专业组织也开始注意到熊猫租借对大熊猫个体和种群造成的一些影响。旨在保护濒危野生动植物的华盛顿公约也对熊猫租借表示有条件的支持,国际自然保护联盟、世界自然基金会、美国动物园和水族馆协会都公开表示应该对熊猫租借进行一定规范,防止商业性的租借行为对被租借熊猫的生活和繁殖造成影响,同时保证通过熊猫租借所获得的利益被用于大熊猫的保护。
1988年2月,在环保团体的压力下,美国联邦渔业和野生动物管理局宣布暂时中止签发大熊猫的入境许可,要求中国方面对输入的熊猫提供证明,租借行为不会对熊猫造成损害,且收取的租金确实用于大熊猫保护事业。但是这项禁令在短短数星期后便迫于美国政府的压力而撤回了。此后环保团体和动物园以及美国政府展开拉锯战,联邦渔业和野生动物管理局最终还是在1988年6月中止了从中国输入熊猫。1988年9月,中国动物园学会和林业部也联合宣布停止向美国输出熊猫,但是面向向美国以外的其他国家的熊猫租借仍然继续,面向美国的熊猫租借在此之后也以科学研究等其他名义继续,但是租借的规模明显减小了。
1990年之后,由于美国国内政治因素,联邦渔业和野生动物管理局对熊猫输入的禁令开始松动,哥伦布市的动物园获得了租借熊猫的输入许可证,美国的其他动物园受此事件鼓舞也重新投入到熊猫租借的热潮中。各环保团体为了抑制这一新的熊猫租借热潮,纷纷明确表达反对此类交易的立场。1990年11月国际自然保护联盟在华盛顿召开关于熊猫保护的国际会议,提出了展出大熊猫的标准,和反对捕捉野生熊猫的立场;美国动物园和水族馆协会更是以严厉的态度声明,违规租借熊猫的美国动物园将被吊销会员资格,并处以停业的处罚;1991年国际自然保护联盟致信华盛顿公约,要求后者禁止租借进口大熊猫专供短期展示的行为。
1991年美国哥伦布市动物园执意租借大熊猫,为防止世界自然基金会对租借行为施加干预,动物园向地方法院起诉世界自然基金会,并获胜诉,地方法院禁止基金会干预熊猫租借的相关事宜,世界自然基金会旋即向第六巡回上诉法院提起上诉,推翻了地方法院的判决。但是法院的判决和世界自然基金会的干预都没有能够阻止动物园在1992年从中国租借的两头熊猫入境,为此哥伦布市动物园被美国动物园和水族馆协会吊销会员资格。美国动物园和水族馆协会很快收到效果,圣地亚哥等地的动物园由于惧怕失去美国动物园和水族馆协会的会员资格,中止了与中国方面商议明显商业目的的熊猫租借。此后,中国向美国租借熊猫的数量显著下降,美国的熊猫热降温,中国的动物园和熊猫繁殖中心转而向欧洲和日本市场寻求新的客户,但是在美国的带动下,世界范围的熊猫热也逐渐冷淡下来,租借熊猫对动物园来说已经不再是一项能够迅速获得巨大利润的投资,到了1990年代中期,熊猫租借逐渐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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