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职工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如题所述

退休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1 、退休职工工龄30年以上,其医疗药费报销90%;
2 、工龄21年至30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5%;
3 、工龄满15至21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0%;
4 、工龄不满15年的,其医疗药费报销75%。
5 、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甲类药品及普通诊疗费用在职职工统筹基金支付85%,退休人员统筹基金支付90%;乙类药品费用统筹基金支付 75 %;高精尖检查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70%。
6 、住院起付线标准:三级(含)以上医院700元、二级(含二级专科)医院 600 元、一级(含)以下医院500元。参保人在一个参保年度内多次住院治疗的,三级医院第二次住院起付线500 元,第三次400元,以后300元;二级医院第二次住院起付线400元,第三次300元,以后为200 元;一级医院第二次住院起付线300元,第三次200元,以后为100元。
退休职工住院报销的方法如下:
1 、先到医院住院部或财务部开具住院费用明细清单,明细清单中需要包含住院期间的各项费用及发票号码等详细信息;
2 、将开具好的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及各项发票原件、社保卡、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带到当地社保局或医保中心进行报销;
3 、在社保局或医保中心办理住院报销时,需要填写相关的报销申请表,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和资料;
4 、社保局或医保中心会根据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和发票原件等资料进行审核,并将符合报销条件的费用进行报销;
5 、报销完成后,社保局或医保中心会将报销金额打入个人社保卡中,个人可以通过社保卡或银行卡等方式进行取现或消费。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和单位的住院报销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具体情况需要按照当地的政策和规定进行办理。个人在住院期间需要妥善保管好各项发票和资料,并在报销时认真核对各项信息,以确保报销金额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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