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看守所代表什么?

前几天和我朋友发短信他说他边上的厂子着火了,刚好前不久他和那厂子的人有点过节,就怀疑是他放的,他被带到了拘留所,他说说清楚就没事了,那之后就一直联系不上,今天已经是第五天了,打电话去拘留所问说人已经不在那边了,而且说他已经承认了,我绝不相信他是那种人。我也联系不上他的家人问情况,实在是很担心!我想问一下被送到看守所的人就是案情已经明了了等待审判,还是有可能会放出来?谢谢

进入看守所就是代表已被逮捕。进入看守所的嫌疑人是正在接受审查的人,是绝对禁止与外界任何人接触的,但有会见律师的权利。

因为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公安侦查期间包括申请检察院批捕最多34天,在此期间,犯罪嫌疑人要关在看守所。如果公安没有掌握到充分犯罪事实或者没有犯罪事实就会放人,否则就会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就可能会被检察院提起公诉。

扩展资料:

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追捕、押解犯罪嫌疑人临时寄押的证明文书。没有上述凭证,或者凭证的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予收押。

看守所是司法机关监押尚未判刑而需要看守的案犯的处所。

参考资料:看守所-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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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3-06
在看守所关押的人员一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嫌疑,案件进入侦查阶段,即被执行刑事拘留,二是案件侦查完毕,需要起诉,即已批准逮捕,三是个别因罪行显著轻微,刑期较短,不值得向监狱投放的人员。
第2个回答  2013-06-10
公安侦查期间包括申请检察院批捕最多34天,在此期间,犯罪嫌疑人要关在看守所。如果公安没有掌握到充分犯罪事实或者没有犯罪事实就会放人,否则就会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就可能会被检察院提起公诉。当然在公安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后,我国法律规定必须在48小时内将犯罪嫌疑人关押的地点等情况告知嫌疑人的家属和其单位。但是我国目前法律程序还不能够被严格的执行,一般公安机关以案情保密等其他借口不愿意履行通知义务。(另外,家属在这种情况下最好找找关系,我国的看守所不是随便进的,出来的人都会掉层皮的,没有罪的人进去也就有罪了。结合你所说的情况,你的朋友现在情况很危险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8-02-24
看守所就是检察院已经立案,批准逮捕了,就是等着审判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7-06-19
一般凶多吉少,进了看守所一般意味着已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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