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和我朋友发短信他说他边上的厂子着火了,刚好前不久他和那厂子的人有点过节,就怀疑是他放的,他被带到了拘留所,他说说清楚就没事了,那之后就一直联系不上,今天已经是第五天了,打电话去拘留所问说人已经不在那边了,而且说他已经承认了,我绝不相信他是那种人。我也联系不上他的家人问情况,实在是很担心!我想问一下被送到看守所的人就是案情已经明了了等待审判,还是有可能会放出来?谢谢
进入看守所就是代表已被逮捕。进入看守所的嫌疑人是正在接受审查的人,是绝对禁止与外界任何人接触的,但有会见律师的权利。
因为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公安侦查期间包括申请检察院批捕最多34天,在此期间,犯罪嫌疑人要关在看守所。如果公安没有掌握到充分犯罪事实或者没有犯罪事实就会放人,否则就会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就可能会被检察院提起公诉。
扩展资料:
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追捕、押解犯罪嫌疑人临时寄押的证明文书。没有上述凭证,或者凭证的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予收押。
看守所是司法机关监押尚未判刑而需要看守的案犯的处所。
参考资料:看守所-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