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定期考核的结果分为哪几个档次?

如题所述

公务员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公务员“定期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概括来讲,优秀是指公务员在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都表现出色,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成绩显著;称职是指公务员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都能达到所任职务的要求,能够完成或者比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基本称职是指政治业务素质一般,勉强适应工作要求,工作主动性不够,某些方面存在明显不足,能基本完成任务;不称职是指公务员在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专业知识水平、工作能力等方面达不到所任职务的要求,组织纪律性差,工作责任意识淡薄,不能按照有关规定或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公务员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定期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公务员定期考核的结果被定为对公务员进行奖励、培训、辞退以及调整职务、级别和工资的直接或间接的依据。这赋予了考核结果以法律效力,使考核作用的发挥有了可靠的保证。所谓直接依据是指只凭考核等次就可以决定对公务员实施某一管理行为。比如公务员凡在定期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的,就可以按规定发给一定数额的奖金。如公务员定期考核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的,要予以辞退。所谓间接依据是指尽管未明确考核等次作为对公务员实施某一管理行为的基本依据,但要把它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连同其他考核材料一起加以综合分析、研究,从而做出相应的管理决定。例如,某公务员定期考核被评为不称职的主要理由是专业不对口,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考虑将该公务员调整到与其专业对口的工作岗位上,也可以考虑对他进行相应的专业培训,使其掌握现任职务所需的基本技能,以达到所任职务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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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6-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36条规定:定期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第2个回答  2013-06-10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第3个回答  201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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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公务员“定期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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